呵呵呵,疯了
阅读(2572)┊ 评论(0)
对该博文的评论(0条)
最近又把《犯罪心理》重头再看了一遍,神志不清,就连跟身边朋友说话,他们也认可我已灵魂出窍。就是不想承认我比他们聪明。耶~~~~我就是静不下心来背书。 我敬爱的民事诉讼法老师,我何时才能再见你。真后悔自己当初打肿脸充胖子。 这几天考试脑子里,也老是斯卡,斯卡的,晚上更睡不着觉。 人生的悲哀,就是你发现身边的人跟你不干相同的事,却说着相同的话。 大学,就是屌丝当道的小型社会。 说句实话,有钱的人干嘛跟你争。 我欲哭无泪。我只是个平凡的中心阶层而已。我可没有想着让众人膜顶崇拜。无非就是想干些自己喜欢做的事,这倒好,让人妒忌了。你不争,别人就说你装清高。你争了吧,他们就有话可说“说什么中国制度辜负了他们啊,社会辜负了他们啊,人们辜负了他们啊” 烧杀抢夺全来了。 说句实话,你除了抱着书神神叨叨之外,那句话是出自你脑子运作的出来的。说话还总是前言不搭后语。你的本事就是畏首畏尾,吹嘘拍马,遇到好事了争着往脸上贴金,坏事躲不过了就骂。 呆在大学里,实话,球多找!罚死了。 每当别人对我说“学法律的人是不是特别能说,聪明机智” 我都笑了,“辩论赛都带彩排的。”出口成章的,是个理科生都球多(说的是数学不差的),废话连篇,就知道东拉西扯。 ”一加一不就等于二嘛。”理科生说。 “错,一加一不一定等于二。”文科生说。 理科生问“为啥?” 文科生答”因为一加一不一定等于二,所以就得出一加一不一定等于二。” 我可没有胡编乱造。民法课上老师问,“谁能解释一下,xxx法律适用的对错。” 某人站起来,声音洪亮“这个很简单,看法条就知道了。就像上面说的一样。
”刷刷的将发条声情并茂的朗读了一遍,接着又说,“你看上面说的。”然后将法条拆开再读了一遍“所以说,该法不适用。” 台下的同学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又有某生曰“我发现那个同学的思维不错,好像就是比普通人的反应快。” 天理何在。 更不用提,逻辑性思维超强的证据法了。我的神呐。我一张口,就会面临不停地向一帮白痴解释,解释完之后。 还会被一句“那不一定吧”给呛死。 所以如果你想让他们信服你说的话,除非课本上有原话出现,不然他们根本不会相信。 什么时候你提出了书本的问题。完了,你死了。这不就是屌丝公敌吗?人家以革命烈士般不怕死的精神背的东西,被你一句话就给否决了。你不就是毁了他们的原则,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人生吗! 《弃泣》的罗兰高校就是我的高中的真是写照,我的高中生活算是什么坏事都干过了,可惜确实我的出现足以让中国的一般高中生捶胸顿足了。我上课不认真听讲,跟前后左右说话,吃零食,晚上不写作业,白天狂补作业,每天都和同学打着玩,晚上十一点才回家,一回家倒头就睡,抽烟喝酒,每个周末泡KTV,酒吧,打台球,看帅哥,谈着几段恋爱(都很纯),整个书架都是我的娱乐报纸。SO,我考到了一本大学。 对于那些彻夜苦读的同学,我也只能说抱歉。事实如此。 罗兰中学的老师,确实是除了名的好,当然也有掉链子的。
我一直都记得我最爱的地理老师(刚开始我很怕她,因为她看上去很凶),就是总是雷厉风行。她一直坚持自己擦黑板,有时累了,会请同学帮忙,她向我们班主任提议经常更换学生的座位,否则第一排的学生吸入太多粉笔灰对身体不好。 那些只会举着教案或是参考答案念的老师,真是逊毙了。 罗兰高校,确实让罗兰子弟把自己宠坏了。 我大学的第一学期就遇到个怪B,他总是让同学替他擦黑板,还说”你们身为学生,就应该主动为老师服务。让老师擦黑板,还影响我身体健康呢。“ 我一时没把住喊了句”难道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吗?“ 亏他是学法学,居然明目张胆的站在法学殿堂玷污法的精神。 可是显然此时的同学对我的反应很不满,认为我多事。 我才无所谓呢,反正我是没有擦过黑板。 我想我的人生到了罗兰就算是顶峰了吧。 我是很喜欢鲁迅的文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也看到了社会的腐朽。 只可惜我是个贪图享乐之人,我可没有什么远大的报国热情。 只是表明一下立场,欢迎组建成员,当然不强求。 我可没有我民事诉讼法老师的勇气站在讲台上义愤填膺,“法治的问题,腐朽在人心。” 他说,“多少人为了争个入党名额,要好的哥们,也反目成仇。我知道我们班上的人,肯定会有一些会学坏,但是在法学的殿堂里,先学会一些法的本质。晚点变坏,慢点变,不要变得那么彻底。” 我想说的是,这个班的里,早就有一些坏人了。
不过是没有暴露本色罢了。 说句实话,我可没想以后从事法律工作。我都能够想象,自己要不是第一天就被题出来,就是成了怨妇。谁不知道官场险恶,要是得罪了某某某,我一生将陷入恩怨情仇之中。 我不想当人生的戏子,只想当个看戏的人。
阅读(2572)┊ 评论(0)
消灭零回复,立刻抢沙发:)
共有0篇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