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和性倾向:21世纪的荒唐争议
2013-11-26 08:21:02 发表
这是我在淡蓝看到的一篇文章,我觉得这位学者讲的非常好,希望与大家分享:
作者:彭明辉 (剑桥大学工程博士,清大荣誉退休教授)
在封闭的传统社会里,任何小事情都有可能引起普遍的恐慌或反感,而成为社会的禁忌。旧约曾经对麻疯病人充满莫须有的恐惧,而伊斯兰教至今仍坚持女性不能让陌生人看到脸孔。
“男不男,女不女”曾是台湾社会的禁忌,民初很多人无法忍受女人着裤而不着裙,解严后很多人仍无法忍受男人留长发和女人剪短发,今天则还有人无法忍受男人挂耳环。
坚持男女有别的人,很难找到像样的理由。男性跟女性的性器官虽然截然不同,但是男性跟女性的第二性征就不怎么清楚:有些男性喉结不明显,有些女性胡须却满明显的,至于胸部是否发达往往不是辨认性别的可靠依据。连男女第二性征都不是很清楚,又何苦坚持要男女打扮泾渭分明?大乘佛教不执着于男女相、众生相,法师称同门女法师“师弟”而非“师妹”,这才是真正的无所偏执。偏偏,就有人坚持要别人在外观上严于男女之别,甚至坚持要女人剔腿毛,“以免让我看了恶心”。硬要别人改变生理上的事实,不仅蛮横无理,简直就是有病。
不只第二性征经常不清楚,连人的性倾向也远比我们的想像还更复杂而模糊。近年来科学界对同性恋基本上有几个共识:
⑴ 同性恋的成因可能是生理性的,也可能是文化性的,确实原因很难确认;
⑵ 同性恋的性倾向并非出于自愿的选择,而且无法被任何已知的方法改变;
⑶ 企图改变性倾向的“转性治疗”没有真实的疗效,却可能会引起被治疗者的忧郁、自杀,因此美国医学会与美国社工学会都禁止其成员从事前述的“治疗”。
此外,最新的研究怀疑同性恋跟粒腺体的遗传行为有关,也可能跟怀胎期间子宫内的荷尔蒙分泌有关。因此,有些同性恋者在出生前脑部的生理特质可能已经改变,而使他(她)长大后注定会是同性恋。
面对这些事实,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同性恋?
连无知的古代社会都不见得会排斥同性恋:旧约把同性性行为看成是一种罪,但史学家罗宾·奥斯本却说娈童恋是“古希腊光荣文化的一部分”,而中国传统社会则以暧昧的态度对待男性的同性性行为。
有些同性恋者的家长无法接受同性恋,要求孩子接受治疗,或隐藏性倾向。他们大概没想到,自己正在逼孩子走投无路。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怕被人发现他是同性恋,压力大到精神崩溃,住进精神疗养院,差点自杀。同性恋的性倾向是无法改的,而人的观念是可以调整的。假如我们可以接受女人穿长裤,男人留长发,为什么要逼孩子自杀而不试着接受他的性倾向?
长老教会曾发表《同性恋议题研究方案报告书》,主张“圣经里面提到同性性行为的一些经文,虽然常被用来谴责同性恋,今日圣经学者大都认为这种引用是错误或难以令人信服的诠释”。但是仍有些基督徒掩饰教徒身份,以医师、哲学教授等身份对同性恋公开挞伐,甚至散播不实的消息,制造社会的恐慌。这些人的作为不但违背专业伦理,甚至可能没资格自称为基督的门徒。耶稣以他的爱打破了摩西的禁忌,教导基督徒去为麻疯病人服务。真正效法基督精神的人,是应该用爱去接纳同性恋?还是在公开场合对他们无休止地迫害?
作者:彭明辉 (剑桥大学工程博士,清大荣誉退休教授)
在封闭的传统社会里,任何小事情都有可能引起普遍的恐慌或反感,而成为社会的禁忌。旧约曾经对麻疯病人充满莫须有的恐惧,而伊斯兰教至今仍坚持女性不能让陌生人看到脸孔。
“男不男,女不女”曾是台湾社会的禁忌,民初很多人无法忍受女人着裤而不着裙,解严后很多人仍无法忍受男人留长发和女人剪短发,今天则还有人无法忍受男人挂耳环。
坚持男女有别的人,很难找到像样的理由。男性跟女性的性器官虽然截然不同,但是男性跟女性的第二性征就不怎么清楚:有些男性喉结不明显,有些女性胡须却满明显的,至于胸部是否发达往往不是辨认性别的可靠依据。连男女第二性征都不是很清楚,又何苦坚持要男女打扮泾渭分明?大乘佛教不执着于男女相、众生相,法师称同门女法师“师弟”而非“师妹”,这才是真正的无所偏执。偏偏,就有人坚持要别人在外观上严于男女之别,甚至坚持要女人剔腿毛,“以免让我看了恶心”。硬要别人改变生理上的事实,不仅蛮横无理,简直就是有病。
不只第二性征经常不清楚,连人的性倾向也远比我们的想像还更复杂而模糊。近年来科学界对同性恋基本上有几个共识:
⑴ 同性恋的成因可能是生理性的,也可能是文化性的,确实原因很难确认;
⑵ 同性恋的性倾向并非出于自愿的选择,而且无法被任何已知的方法改变;
⑶ 企图改变性倾向的“转性治疗”没有真实的疗效,却可能会引起被治疗者的忧郁、自杀,因此美国医学会与美国社工学会都禁止其成员从事前述的“治疗”。
此外,最新的研究怀疑同性恋跟粒腺体的遗传行为有关,也可能跟怀胎期间子宫内的荷尔蒙分泌有关。因此,有些同性恋者在出生前脑部的生理特质可能已经改变,而使他(她)长大后注定会是同性恋。
面对这些事实,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同性恋?
连无知的古代社会都不见得会排斥同性恋:旧约把同性性行为看成是一种罪,但史学家罗宾·奥斯本却说娈童恋是“古希腊光荣文化的一部分”,而中国传统社会则以暧昧的态度对待男性的同性性行为。
有些同性恋者的家长无法接受同性恋,要求孩子接受治疗,或隐藏性倾向。他们大概没想到,自己正在逼孩子走投无路。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怕被人发现他是同性恋,压力大到精神崩溃,住进精神疗养院,差点自杀。同性恋的性倾向是无法改的,而人的观念是可以调整的。假如我们可以接受女人穿长裤,男人留长发,为什么要逼孩子自杀而不试着接受他的性倾向?
长老教会曾发表《同性恋议题研究方案报告书》,主张“圣经里面提到同性性行为的一些经文,虽然常被用来谴责同性恋,今日圣经学者大都认为这种引用是错误或难以令人信服的诠释”。但是仍有些基督徒掩饰教徒身份,以医师、哲学教授等身份对同性恋公开挞伐,甚至散播不实的消息,制造社会的恐慌。这些人的作为不但违背专业伦理,甚至可能没资格自称为基督的门徒。耶稣以他的爱打破了摩西的禁忌,教导基督徒去为麻疯病人服务。真正效法基督精神的人,是应该用爱去接纳同性恋?还是在公开场合对他们无休止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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