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取熊胆!熊痛?人痛!!
2012-02-24 09:31:43 发表
归真堂能否上市,将取决于它的经营状况是否符合现行法律规定。需要讨论的是活熊取胆这个行业是否应该存在。而活熊取胆本身的残忍且无必要,已经说明了一切。这道理非常简单。
铁马甲式取胆之残忍自不必多说,而如今这所谓更先进的技术呢?援引亚洲动物基金会发布的说法,此前解救的被“无管引流”的黑熊身上,绝大多数黑熊都患有胆囊炎、胆囊息肉、胆结石等病症。其中,有22%的熊患有胆结石。11%的样本遭受到脓汁的污染,99%的无管引流熊患有胆囊炎。而在被解救但已经死亡的121头黑熊中,有35%是死于肝癌。
1996年,林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养熊场必须使用无管引流。但这种技术并未使黑熊减少痛苦。黑熊腹壁有个长期的开放性创口,极易感染,还会皮肤溃疡。没有准确插入胆囊的器具还会直刺腹腔,造成肝脏破裂。有报道说,几乎所有“取胆熊”,都会落下不停摇头的病。
不论你在取胆过程中多么“善待”那些熊,它们怎样“无痛”甚至“舒服”(能说出这话的人的确很可笑),你不能否认,在活熊身体上开个口子提取胆汁,是一件看起来相当可怕的事,哪怕这样做真像那些支持者宣称的那样能保护熊免于被屠戮。
方舟子(科普作家):早在1954年化学家就已能用胆酸合成熊去氧胆酸,屠宰场废弃的猪胆、牛胆、羊胆都能用来做原料。国际上用的熊去氧胆酸药物多是合成的。只在中国、韩国和越南建了很多熊场,养了上万头黑熊进行“活熊取胆”,一部分用于做“明目清肝”中药,一部分用于提取熊去氧胆酸。前者没科学依据,后者可用合成的熊去氧胆酸代替,所以这是不必要的残忍。
高益民(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教授):不存在缺了熊胆就不能治疗的疾病,天然熊胆并不是必须使用的药材,临床研究已经证实。不能说天然熊胆名贵稀缺,就说非有才行,这俩不是一个概念。人工麝香都能取代天然麝香,为什么熊胆不可以呢?熊胆的单位药制剂就只有熊胆粉和熊胆胶囊,其他药都是熊胆作为处方里的配方。通过临床试验,人工熊胆都可以取代天然熊胆。
即时在各种传统中医药典中,熊胆也没有进入治疗生死攸关疾病的药方,而多用于治疗肝、眼疾病。实际上,大量的熊胆粉都被制作成高价保健品,最终成为庸俗的人情往来甚至贿赂用的馈赠品。
归真堂的产品多的,就是各种熊胆保健品,这些保健品明显涉嫌违法,因为按国家规定,熊胆不可以用于保健品。这种主打“礼品”、“养生”的熊胆制品,不是为治病救人,不是为普通民众服务,只是供少数富人享用而已。
表面上是熊疼不疼的问题,背后是复杂得多的社会问题,伦理问题。为什么人们往往反对虐猫虐狗,却不反对杀猪宰羊?有的动物就比别的动物更高贵?人和动物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动物权利?有没有一个终极解决,比如咱们立个法,就彻底清净了?
在当下的法律语境里,动物是物,是人的财产。人对动物行使物权。
本质上动物和你所拥有的其他动产没有区别。人对动物行使所有权,依法享有对动物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是对世权,是绝对权,只要权利行使不违法,不损及他人权益,旁人不能干涉。或者说只要法不禁止,你对自己拥有的动物,是生吞活剥,是煎炒烹炸,还是相敬如宾,悉听尊便。
有的动物不允许私人拥有。但法律还是留出了空间,民间持各种证照,除了养熊,养狮虎的也大有人在。只不过受法律限制,可以养却不能杀,也不能出卖相应的如虎骨虎皮等昂贵的动物制品,如今饲养者那么多死虎存在冷藏箱里,眼睛直勾勾等待着那悬而未决的开禁令,是个问题。
但是神圣的财产权显然仍是有限制的。
归真堂里的熊们有主人,但是主人却不能对它们肆意妄为。
铁马甲式取胆之残忍自不必多说,而如今这所谓更先进的技术呢?援引亚洲动物基金会发布的说法,此前解救的被“无管引流”的黑熊身上,绝大多数黑熊都患有胆囊炎、胆囊息肉、胆结石等病症。其中,有22%的熊患有胆结石。11%的样本遭受到脓汁的污染,99%的无管引流熊患有胆囊炎。而在被解救但已经死亡的121头黑熊中,有35%是死于肝癌。
1996年,林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养熊场必须使用无管引流。但这种技术并未使黑熊减少痛苦。黑熊腹壁有个长期的开放性创口,极易感染,还会皮肤溃疡。没有准确插入胆囊的器具还会直刺腹腔,造成肝脏破裂。有报道说,几乎所有“取胆熊”,都会落下不停摇头的病。
不论你在取胆过程中多么“善待”那些熊,它们怎样“无痛”甚至“舒服”(能说出这话的人的确很可笑),你不能否认,在活熊身体上开个口子提取胆汁,是一件看起来相当可怕的事,哪怕这样做真像那些支持者宣称的那样能保护熊免于被屠戮。
方舟子(科普作家):早在1954年化学家就已能用胆酸合成熊去氧胆酸,屠宰场废弃的猪胆、牛胆、羊胆都能用来做原料。国际上用的熊去氧胆酸药物多是合成的。只在中国、韩国和越南建了很多熊场,养了上万头黑熊进行“活熊取胆”,一部分用于做“明目清肝”中药,一部分用于提取熊去氧胆酸。前者没科学依据,后者可用合成的熊去氧胆酸代替,所以这是不必要的残忍。
高益民(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教授):不存在缺了熊胆就不能治疗的疾病,天然熊胆并不是必须使用的药材,临床研究已经证实。不能说天然熊胆名贵稀缺,就说非有才行,这俩不是一个概念。人工麝香都能取代天然麝香,为什么熊胆不可以呢?熊胆的单位药制剂就只有熊胆粉和熊胆胶囊,其他药都是熊胆作为处方里的配方。通过临床试验,人工熊胆都可以取代天然熊胆。
即时在各种传统中医药典中,熊胆也没有进入治疗生死攸关疾病的药方,而多用于治疗肝、眼疾病。实际上,大量的熊胆粉都被制作成高价保健品,最终成为庸俗的人情往来甚至贿赂用的馈赠品。
归真堂的产品多的,就是各种熊胆保健品,这些保健品明显涉嫌违法,因为按国家规定,熊胆不可以用于保健品。这种主打“礼品”、“养生”的熊胆制品,不是为治病救人,不是为普通民众服务,只是供少数富人享用而已。
表面上是熊疼不疼的问题,背后是复杂得多的社会问题,伦理问题。为什么人们往往反对虐猫虐狗,却不反对杀猪宰羊?有的动物就比别的动物更高贵?人和动物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动物权利?有没有一个终极解决,比如咱们立个法,就彻底清净了?
在当下的法律语境里,动物是物,是人的财产。人对动物行使物权。
本质上动物和你所拥有的其他动产没有区别。人对动物行使所有权,依法享有对动物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是对世权,是绝对权,只要权利行使不违法,不损及他人权益,旁人不能干涉。或者说只要法不禁止,你对自己拥有的动物,是生吞活剥,是煎炒烹炸,还是相敬如宾,悉听尊便。
有的动物不允许私人拥有。但法律还是留出了空间,民间持各种证照,除了养熊,养狮虎的也大有人在。只不过受法律限制,可以养却不能杀,也不能出卖相应的如虎骨虎皮等昂贵的动物制品,如今饲养者那么多死虎存在冷藏箱里,眼睛直勾勾等待着那悬而未决的开禁令,是个问题。
但是神圣的财产权显然仍是有限制的。
归真堂里的熊们有主人,但是主人却不能对它们肆意妄为。
所有权的行使,同样受到限制,权利的行使除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侵害他人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违背同样受到限制。
在法理上,人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消灭,因此死者是没有名誉权的,但现实中却存在死者近亲属因为死者名誉被侵害而起诉并获胜的案例。事实上法律在这里保护的不是死者的名誉权,而是生者的感情,生者的权益。甚至这还涉及了公共利益,因为它会向社会宣示这样一个效果,那就是人即使在死后也不是可以肆意诋毁的。
类似的:
对动物的保护,也并不是因为动物拥有某种权利,而是在于保护人的感情,一部分社会公众对此的感情。
在当下的观念中,动物权利这一概念实在不知从何谈起。
很难想象,动物像人一样享有各种权利,成为权利主体。人平等的享有天赋的权利,根源在于人所拥有的理性。现有伦理体系的基础:只有人才是权利的合格主体;如果承认动物是权利主体,意味着伦理体系同时需要承认动物拥有自由意志,从而有能力,有理性做出意思表达、订立契约、进行交易,并承担责任。本身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人能够在科幻小说中,设想出机器人三定律,并且时时担心机器人出现自由意志,定律被打破。但却绝不会去想象什么动物三定律。
是否应该在意和尊重一部分人对于动物处境的感情这时候是问题真正的核心。负责任的社会不应对此置若罔闻。哪怕,只有一部分人,一小部分人感到有问题,感情受伤害。
现实是不是真象《动物庄园》里的那样,有些动物比别的动物更加平等?
凭什么有的人成天荤腥不忌,却义正词严的反对吃猫狗?猫狗是不是就是要比猪羊高贵?
事实并不是动物的不平等,而是动物与人的亲疏远近不同,不同的动物自身所具有的特征和性格,也都影响了人们对待不同动物的境遇所表现出的感情。
它们对人的感情影响程度不同
屠宰场里杀鸡宰鹅的新闻图片和论坛里虐待猫狗的图片爆料给人的心灵冲击当然是不一样的。因为对于相当一部分人的内心感受来说,猫狗绝对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家养宠物的数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增长,老龄化社会里,宠物更成为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员,对于很多老人来说,伤害它们,就像在残害自己的亲人,简直是不可想象的罪过。这里面的核心,是不同动物与人亲疏远近的关系问题。
伤害它们是对生命的侮辱
对于另外一些动物,比如兽中之王,老虎,那不怒自威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是人们心中威严不可冒犯的象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这样高贵的动物,死于偷猎者卑劣的猎套,被剥皮吃肉,甚至在圈养下被人故意饿到瘦骨嶙峋奄奄一息,同样无法容忍。
法学者仝宗锦就认为:“活熊取胆,杀鸡,吃狗肉,小白鼠试验,等等。人们对这些事情的容忍程度不同,多半是因为它们在多大程度上与自身利益关联不同而已。简言之,这大致是一种实用主义工具主义立场,我不认为有可能建立一种普适性的伦理标准。在伦理学里打转的目的在于赢得群众,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压力群体影响立法的过程。”
有人认为,仅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并不全面。但在不远的将来,法律很可能不得不直接面对类似事件的拷问。
今天的争论更多的体现为观念之争,难分高下,但问题的解决,未来也正将取决于观念的变化。
不同于此次归真堂面对媒体密集阵,现实中露脸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往往只是“一小撮”,并且经常被理性的聪明人骂为脑残。高速路上拦车截狗的事迹让他们背负侵犯私有财产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恶名,电影里面他们甚至被描绘为蛮横释放实验动物,导致世界毁于瘟疫的元凶。但观察下来却发现,越往后,恐怕他们的声音会越大。
在法理上,人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消灭,因此死者是没有名誉权的,但现实中却存在死者近亲属因为死者名誉被侵害而起诉并获胜的案例。事实上法律在这里保护的不是死者的名誉权,而是生者的感情,生者的权益。甚至这还涉及了公共利益,因为它会向社会宣示这样一个效果,那就是人即使在死后也不是可以肆意诋毁的。
类似的:
对动物的保护,也并不是因为动物拥有某种权利,而是在于保护人的感情,一部分社会公众对此的感情。
在当下的观念中,动物权利这一概念实在不知从何谈起。
很难想象,动物像人一样享有各种权利,成为权利主体。人平等的享有天赋的权利,根源在于人所拥有的理性。现有伦理体系的基础:只有人才是权利的合格主体;如果承认动物是权利主体,意味着伦理体系同时需要承认动物拥有自由意志,从而有能力,有理性做出意思表达、订立契约、进行交易,并承担责任。本身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人能够在科幻小说中,设想出机器人三定律,并且时时担心机器人出现自由意志,定律被打破。但却绝不会去想象什么动物三定律。
是否应该在意和尊重一部分人对于动物处境的感情这时候是问题真正的核心。负责任的社会不应对此置若罔闻。哪怕,只有一部分人,一小部分人感到有问题,感情受伤害。
现实是不是真象《动物庄园》里的那样,有些动物比别的动物更加平等?
凭什么有的人成天荤腥不忌,却义正词严的反对吃猫狗?猫狗是不是就是要比猪羊高贵?
事实并不是动物的不平等,而是动物与人的亲疏远近不同,不同的动物自身所具有的特征和性格,也都影响了人们对待不同动物的境遇所表现出的感情。
它们对人的感情影响程度不同
屠宰场里杀鸡宰鹅的新闻图片和论坛里虐待猫狗的图片爆料给人的心灵冲击当然是不一样的。因为对于相当一部分人的内心感受来说,猫狗绝对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家养宠物的数量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增长,老龄化社会里,宠物更成为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员,对于很多老人来说,伤害它们,就像在残害自己的亲人,简直是不可想象的罪过。这里面的核心,是不同动物与人亲疏远近的关系问题。
伤害它们是对生命的侮辱
对于另外一些动物,比如兽中之王,老虎,那不怒自威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是人们心中威严不可冒犯的象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这样高贵的动物,死于偷猎者卑劣的猎套,被剥皮吃肉,甚至在圈养下被人故意饿到瘦骨嶙峋奄奄一息,同样无法容忍。
法学者仝宗锦就认为:“活熊取胆,杀鸡,吃狗肉,小白鼠试验,等等。人们对这些事情的容忍程度不同,多半是因为它们在多大程度上与自身利益关联不同而已。简言之,这大致是一种实用主义工具主义立场,我不认为有可能建立一种普适性的伦理标准。在伦理学里打转的目的在于赢得群众,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压力群体影响立法的过程。”
有人认为,仅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并不全面。但在不远的将来,法律很可能不得不直接面对类似事件的拷问。
今天的争论更多的体现为观念之争,难分高下,但问题的解决,未来也正将取决于观念的变化。
不同于此次归真堂面对媒体密集阵,现实中露脸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往往只是“一小撮”,并且经常被理性的聪明人骂为脑残。高速路上拦车截狗的事迹让他们背负侵犯私有财产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恶名,电影里面他们甚至被描绘为蛮横释放实验动物,导致世界毁于瘟疫的元凶。但观察下来却发现,越往后,恐怕他们的声音会越大。
对动保们最直接的抨击是侵犯私有财产权,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点没错,那一车车活猫活狗都是有主的,人家也都是正当营生,就这么一车车在高速上设卡拦下,强买强卖,触碰的法律红线恐怕不只是一两条啊。 但是如果把他们大张旗鼓的行动理解为一种示威和意见表达呢,情况会有所不同。事情一次次闹得那么大,并不能排除中间的宣传考量。从这个角度讲,他们可气,但并不可笑。
不出位的表达难有效果。也许正因为夸张的举动,更多的人可以知道此事,骂声之外,也会有更多人在投入思考。
动保们往往很多是多愁善感的年轻人和热情的大妈大婶,她们一片赤诚,但是要让她们去说服一个个3,40岁戴眼镜的理性中年男子,接受她们的思想,是比较难的。动物权利之说难以成立,让法律来一刀切更难实际操作,说不过就直接越界上手,更显得不可理喻。
如果她们能够有更多理论家的帮助,帮她们完善和表达自己的思想,相信情况会不一样。
只要是在说理,时间会慢慢改变这个世界。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社会生活不发生大的动荡,“动保们”必然会越来越多,他们的声音会越来越大。因为人柔软的那部分感情更稳定更容易获得认同和传播。这本身也是文明。
事实上,这就是人类道德,或者说价值观。使一个人成为好人的,不是理性和逻辑,不是单纯是数字运算,而是传统,是伦理。
而这些悠久的价值观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又有什么样的科学依据?……我们唯一能够知道的是:它们对维护我们社会的生存、繁衍和延续是有效的。这么说绝不是要把道德价值绝对化、永恒化,实际上,随着时代的推移,任何社会都时刻处于演化变迁之中,而道德价值也会随之自然调适。时间会证明。
共识最终依赖观念的改变,但观念的改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这代人可能无法达成共识,下一代可能就不一样,交给时间去评判吧。
不出位的表达难有效果。也许正因为夸张的举动,更多的人可以知道此事,骂声之外,也会有更多人在投入思考。
动保们往往很多是多愁善感的年轻人和热情的大妈大婶,她们一片赤诚,但是要让她们去说服一个个3,40岁戴眼镜的理性中年男子,接受她们的思想,是比较难的。动物权利之说难以成立,让法律来一刀切更难实际操作,说不过就直接越界上手,更显得不可理喻。
如果她们能够有更多理论家的帮助,帮她们完善和表达自己的思想,相信情况会不一样。
只要是在说理,时间会慢慢改变这个世界。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社会生活不发生大的动荡,“动保们”必然会越来越多,他们的声音会越来越大。因为人柔软的那部分感情更稳定更容易获得认同和传播。这本身也是文明。
事实上,这就是人类道德,或者说价值观。使一个人成为好人的,不是理性和逻辑,不是单纯是数字运算,而是传统,是伦理。
而这些悠久的价值观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又有什么样的科学依据?……我们唯一能够知道的是:它们对维护我们社会的生存、繁衍和延续是有效的。这么说绝不是要把道德价值绝对化、永恒化,实际上,随着时代的推移,任何社会都时刻处于演化变迁之中,而道德价值也会随之自然调适。时间会证明。
共识最终依赖观念的改变,但观念的改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这代人可能无法达成共识,下一代可能就不一样,交给时间去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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