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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感触 2014-08-02 23:05:09 作者的写作目的让我很感动(文先养着),在这样的我无法言喻的社会,人们带上“有色眼镜“来看我们,视我们如“变态“ “有病“,我真得无法理解了,难道同性有罪?难道只有按他们的“所谓“才是正常?我只知道爱就爱了,无关性别,那也只是恰好自己爱上了和自己一样性别的的人,难道这也有错?我曾经爱过他,因为周边的环境,我只能暗自藏着,那种感觉,真得很难受。但后来糟受身边人鄙视的目光,还有他的那句“恶心“之后,这场近6年的明暗恋就结束了。所以我能抱怨什么?我又能强求什么?这个社会,被污染成一个大染缸,在这里面的大部分人的眼睛也被染成彩色,子虚乌有的歧视,而他们又那么的自以为是。 在对的时间在对的地点遇上了正确的人,然后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一切都是那么得自然而然。爱,本就无关性别!所以请所有的同性恋人们珍惜这段不易的感情。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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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跳坑了 2013-06-19 00:09:28 http://img.lc1001.com/img/myshow/3.gifhttp://img.lc1001.com/img/myshow/3.gifhttp://img.lc1001.com/img/myshow/3.gifhttp://img.lc1001.com/img/myshow/3.gifhttp://img.lc1001.com/img/myshow/3.gihttp://img.lc1001.com/img/myshow/3.giff虽然一开始自己是看得头晕,但是后面就缓过来了,话说我被外表天真的龙宝骗了,还可以这么早熟的!哎,明明有情,又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好吧,我承认是信任,尤其是BL间的。算了,本来想给长评的,太晚了,意识不太好,困了。不过作者的文我很喜欢。加油!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