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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韶华乃清新优雅的百合那此文便是热情如火的玫瑰尽管本体相同可两者所散发的气息却是那么相似不似 吼吼偶最喜欢狐狸大大了某年某月某天在一群邮件里看了韶华后变深深喜欢上了狐狸大大的文文而且也素因为狐狸大大才跑到连城来看书还申请了作家不过偶很懒啦书写了半天才几章 狐狸大大乃的书给人一种安全感在乃的书里随处可见温馨的感觉不想这种感觉流失狐狸大大加油~~~~~~~ 查看全文>>
大大结局不会素悲的吧55555555555不要啦乃就做个创世神下凡把尘尘在最后一刻救回吧~~~~~然后小攻们和尘尘在一起过着性福快乐的日子 查看全文>>
很不错的文章!真的。我一直倾向于狐狸大大的温馨文,刚看的时候注意到下面的评论,后面会有失忆,主角还成为杀手。当时就不怎么想看了,成为杀手,一个令人害怕的职业,也是一个对于一个人类来说痛苦的职业,不论在心里还身里上。可是,作者的文字给人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想读下去。 话说,连成解封后,我这还是第一次上线。本想12点回家睡觉,结果看到了早上5点。不得不说,豆丁的这篇文章写的很成功。从一开始的在一起买到接着失忆、分开,成为杀手。在到最后的在一起。故事蜿蜒曲折,无一点不吸引着读者的所有思想。突然有点后悔怎么不早点上连城,不然我不会错过投橄榄枝的机会。 很久没有评论文章了,不过我只对好文章评论。看了作者的文章感慨万千啊。忍不住写了一些话,希望作者不要介意。 作者的文笔相当好,不要妄自菲薄。期待更好的作品(PS:情节虽好,但能别虐么?我的心脏啊)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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