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晨曦……
不知不觉就看了通宵的文
2009-05-29 19:52:32 发表
从昨天到现在看了两遍,从来没有哪篇文可以让我这样可以在不知不觉中看了通宵,披着狐狸皮的大白兔那么可爱,迷糊而认真的生活着,在大灰狼的保护下远离了生活的阴暗面,兔子天生就是大灰狼的食物。王峻天生就该和陈素在一起,他们是彼此灵魂中所欠缺的那根肋骨,即使下地狱也要在一起接受审判的。文文里的每一个人都很有型,感觉就像是生活在我们身边一样,现实的生活背景,细腻的文笔娓娓道来两个人的相知相守,没有刻骨铭心轰轰隆隆的爱情只是单纯的生活在一起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王峻的爱很霸道,霸道的算计着陈素身边的一切人事物,把陈素牢牢的栓在身边,用尽他能用的一切智慧算计着,这样霸道的爱怎么能让人不感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爱陈素的,爱到灵魂深处。
呆呆的大白兔虽然披着狐狸皮但本质就是只笨兔子,所以笨兔子就乖乖接受大灰狼的爱吧,乖乖让大灰狼把你吃掉。
王峻的爱很霸道,霸道的算计着陈素身边的一切人事物,把陈素牢牢的栓在身边,用尽他能用的一切智慧算计着,这样霸道的爱怎么能让人不感到,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更爱陈素的,爱到灵魂深处。
呆呆的大白兔虽然披着狐狸皮但本质就是只笨兔子,所以笨兔子就乖乖接受大灰狼的爱吧,乖乖让大灰狼把你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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