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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欺欺人
2008-11-03 04:16:17 发表
第一隻手,透露着自欺的荒謬。
一位貌美的女子,她自信瞭解自己在異性心目中的地位。一位追求者相約她外出,她答允了。她其實完全明白這位追求者的意圖,他已經結了婚了,有兩名子女。
他追求她,是為了獲得性的佔有。
她知道追求者的企圖,但對方是位著名經理人,他可以幫助她獲得更高的名氣和利益。於是她動搖不定,究竟她答允了。不,她告訴自己說,這次答允只不過是一種社交禮貌,不要過份拒人千里。。。。。。所以這次的應諾並不算決定。
在餐廳內,昏黃的燈光,情調優雅。追求者不斷靠攏過來,而她佯作不知,雙手放在桌上,姿態悠閒,談論着今年流行的秋裝。隨意與不隨意之間,從對方的眼神裏,看見他盯着自己的手,她立即知道那種決定很快就要臨到她身上,追求者將要握着她的手。這時,如果她仍然讓手放在桌上,就是鼓勵他作進一步的要求;但如果她將手縮回來,或者借意離開的話,則她和他的關係將要斷絕,那麼名氣、利益可能失去。
她完全明白這刻是決定性的,但,她卻繼續談論時裝問題。她一方面讓手留在桌面,另一方面又要不注意自己這種做法。她盡量專注於時裝話題的連貫性,好讓時間溜走,不用承擔抉擇困擾。於是,她進入了拖延狀態,忖着:或者我過敏而已,對方不是對我有企圖的;或許這不過是比熱情的做法,現在的社會比較開放,彼此握着手交談,没什麼大不了,只讓他握着自己的手,下一步才拒絕吧。。。。。。
閃爍着的藉口,不斷在思維中漫散開去,她用理智來欺騙自己。
追求者握着她的手。。。。。。
欺騙有兩類:欺人和自欺。表面上,都欺騙,不過二者實在不同層面。
人怎能欺騙自己呢?我既同時知道事情的真相,卻又將真相掩蔽起來,使自己不明白真相的情況。
但,現實中,人類每每活於自欺之中。
據沙特在《存在與虛無》中,花了許多篇幅分析這種人類特有的現象。。。。。。
人類能進行自我蒙騙,將自身受制於自己所塑造的投影。其根源在於,人的意識可以抽離於當下的處境,使當下與思想分隔起來----人類同時有事實性和超越性。事實性指當下現實的處境,我雖與他人共存,但他人並不同時明我的內心;而此處超越性就是抽離的能力,人可以藉口拖延或者顧左右而言他,我透過分心的投射,將自我外化為對象我(i-object)和主體我(i-subject)。
只有人能夠將自我外分為對象,他恍似站在自己以外觀察着自己,於是他能夠將自己身體視為外物,評估、計算其“本錢”
她好像站在身體之外,將自己的手看待為外在的對象物。
從這種距離感看,手不過是一樣東西,既不會同意,也不會反抗;人放棄了主體我,手成了物之後,她恍惚就擁有了一種神奇的割能力,將自己的靈魂和身體割裂,從拖延中逃避出來。
(取錄自陶國璋《哲學的陌生感》
嗯~我很閑罷~也四時多了,也抄了這文下來,這真是我碼的~~
只是,在看到嘉昕進坑前,想碼一段話,跟她說:自欺後,妳將一無所獲。。。。。。
在出發應約前,心想什麼〝他不是自己的對象,自己以另一心態去見面〞,到妳的手終於放在巧克力手上了,明明知道進退的問題,明明自己是有過男人的女人,不可能不明白這熟男的意途,但終是““你太客气了。”嘉昕笑着点点头,说,“好吧。”“~~
若果,巧克力是好爸爸,他不該親近嘉昕,若果他不是好爸爸,嘉昕不該親近他,而無論真相是怎樣,揭開了的話,她終是要傷一回。
我在上一個在勸阻妳,但這在一個評,我便看着妳下坑了~~我想,摔痛了一回,妳該長大了。
若不長大,則繼續自欺,直到在人生中,自己能製造一個完美的藉口罷~~
一位貌美的女子,她自信瞭解自己在異性心目中的地位。一位追求者相約她外出,她答允了。她其實完全明白這位追求者的意圖,他已經結了婚了,有兩名子女。
他追求她,是為了獲得性的佔有。
她知道追求者的企圖,但對方是位著名經理人,他可以幫助她獲得更高的名氣和利益。於是她動搖不定,究竟她答允了。不,她告訴自己說,這次答允只不過是一種社交禮貌,不要過份拒人千里。。。。。。所以這次的應諾並不算決定。
在餐廳內,昏黃的燈光,情調優雅。追求者不斷靠攏過來,而她佯作不知,雙手放在桌上,姿態悠閒,談論着今年流行的秋裝。隨意與不隨意之間,從對方的眼神裏,看見他盯着自己的手,她立即知道那種決定很快就要臨到她身上,追求者將要握着她的手。這時,如果她仍然讓手放在桌上,就是鼓勵他作進一步的要求;但如果她將手縮回來,或者借意離開的話,則她和他的關係將要斷絕,那麼名氣、利益可能失去。
她完全明白這刻是決定性的,但,她卻繼續談論時裝問題。她一方面讓手留在桌面,另一方面又要不注意自己這種做法。她盡量專注於時裝話題的連貫性,好讓時間溜走,不用承擔抉擇困擾。於是,她進入了拖延狀態,忖着:或者我過敏而已,對方不是對我有企圖的;或許這不過是比熱情的做法,現在的社會比較開放,彼此握着手交談,没什麼大不了,只讓他握着自己的手,下一步才拒絕吧。。。。。。
閃爍着的藉口,不斷在思維中漫散開去,她用理智來欺騙自己。
追求者握着她的手。。。。。。
欺騙有兩類:欺人和自欺。表面上,都欺騙,不過二者實在不同層面。
人怎能欺騙自己呢?我既同時知道事情的真相,卻又將真相掩蔽起來,使自己不明白真相的情況。
但,現實中,人類每每活於自欺之中。
據沙特在《存在與虛無》中,花了許多篇幅分析這種人類特有的現象。。。。。。
人類能進行自我蒙騙,將自身受制於自己所塑造的投影。其根源在於,人的意識可以抽離於當下的處境,使當下與思想分隔起來----人類同時有事實性和超越性。事實性指當下現實的處境,我雖與他人共存,但他人並不同時明我的內心;而此處超越性就是抽離的能力,人可以藉口拖延或者顧左右而言他,我透過分心的投射,將自我外化為對象我(i-object)和主體我(i-subject)。
只有人能夠將自我外分為對象,他恍似站在自己以外觀察着自己,於是他能夠將自己身體視為外物,評估、計算其“本錢”
她好像站在身體之外,將自己的手看待為外在的對象物。
從這種距離感看,手不過是一樣東西,既不會同意,也不會反抗;人放棄了主體我,手成了物之後,她恍惚就擁有了一種神奇的割能力,將自己的靈魂和身體割裂,從拖延中逃避出來。
(取錄自陶國璋《哲學的陌生感》
嗯~我很閑罷~也四時多了,也抄了這文下來,這真是我碼的~~
只是,在看到嘉昕進坑前,想碼一段話,跟她說:自欺後,妳將一無所獲。。。。。。
在出發應約前,心想什麼〝他不是自己的對象,自己以另一心態去見面〞,到妳的手終於放在巧克力手上了,明明知道進退的問題,明明自己是有過男人的女人,不可能不明白這熟男的意途,但終是““你太客气了。”嘉昕笑着点点头,说,“好吧。”“~~
若果,巧克力是好爸爸,他不該親近嘉昕,若果他不是好爸爸,嘉昕不該親近他,而無論真相是怎樣,揭開了的話,她終是要傷一回。
我在上一個在勸阻妳,但這在一個評,我便看着妳下坑了~~我想,摔痛了一回,妳該長大了。
若不長大,則繼續自欺,直到在人生中,自己能製造一個完美的藉口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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