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逢妖……
V了,V了,果然V了啊!
2010-08-12 15:06:35 发表
大大,你故意的,为什么要V,我们是穷人了,呜呜~~~~命苦啦,喜欢的文全V了,呜呜,小秋秋和印褚的后来拉。。。。
【碎碎叨,大大请无视}:为什么要V呢?以前看了好多文都在重要的那一刻V文了,我觉得文是写给人看的,为什么呢?感觉就像分了贫贵的门一样,有了钱便可以进门,没钱便只能在门外望门止渴。大大如果冒犯请原谅
【碎碎叨,大大请无视}:为什么要V呢?以前看了好多文都在重要的那一刻V文了,我觉得文是写给人看的,为什么呢?感觉就像分了贫贵的门一样,有了钱便可以进门,没钱便只能在门外望门止渴。大大如果冒犯请原谅
其实是这样的,你喜欢我的文,我很开心。说实在的,经常看我文的应该能明白我的苦衷。不仅仅是在连城,其他的网站都一样,作者选择V,并不是要将读者分为贫富两种,而是不得不V,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签约作者。就这么说吧,如果不V就没有推的机会,如果没有推的机会,你还能看到我的文么?聪明的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能理解你的不满,但是,对不起喔,我不可能一直开公共文,因为我的任性,前面两个文都是公共文,我家编辑签了我一年多了,我不好意思让人家一直做白工啊。而且,如果我仅仅是为了V文的这点钱,我不会选择码字。常看我文的大家一定知道我有多卡,每天光是码字就已经占去了我大部分的休息时间,身体状况不行跟码字也多少有点关系,光这方面的损失,就远远不止码字获得的金钱,其他的我就不说了。所以,很感谢你喜欢我的文,但是因为已经V了的关系,所以不可能下架什么的啦。连城还有很多没V的好文啦,你也一定会找到你喜欢的文^^祝你看文愉快。
大大,对不起,我太偏激了,因为,算了,我在这向您郑重道歉,对不起。
这有什么对不起的,呵呵,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啦,大概是因为喜欢,所以我V了才会觉得难过吧。谢谢你喜欢这个文。因为V了,所以没办法让你看完,抱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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