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青丝绕指尖……
不亲不疏慎言之……
2011-02-10 14:57:39 发表
我想,大概就是所谓的“举贤不避亲”很难做到的原因吧?亲,不一定贤;贤,也不一定要亲。举了贤亲,可能会被人说三道四,倒显得亲不是那么贤;而不举贤亲,又可能被自己的良心和亲们的怨愤所折磨。若亲不贤,或许相安无事,若贤不亲,也未必会有流言飞语。若有举权,亲不贤,不举则心安而情欠,举之则心欠而情安;亲贤,不举则欠于心与情,举之则心情两安而诽言或傍身。因而最佳举之对象为贤而不亲者。因而……
或许读者与作者不应关系过于密切。关系密切的,话不宜多说——语多则失,失则伤人。可是,不说,也伤人。说好听了,可能伤人,伤那些慕名而来的读者。说不好听了,还是可能伤人,伤那怀着殷殷希冀的作者。
我是向来不喜欢评论熟悉之人,越熟越不愿评论。所以,血的文,真的很难评。为什么呢?交流得过多了。尽管,我们还算不上“亲”。
凭良心讲,像血这样疯狂写文的人,我是很难理解的。专业作家,写作是其多年练就的功夫,是人家吃饭的家伙。业余作者,则多是为了抒解多余的情怀,或者作为消遣自己的爱好。说到爱好,有人是会爱成痴的,但是,那种痴,多半是针对一种特定的熟能生巧的技能施展的热爱或对可预期的未知结果的可能性的向往。写作,不光是熟能生巧的问题,它需要作者思维灵感与阅读者感知的配合。着魔,不一定出好文章。而漫不经心,也可能成就华彩文字。
都说文如其人,还真对,血是个急性子,从她的文字中和更文速度上中能看出来。
无疑,血是个聪明的人。她可以同时写好几篇长文。设想一下,假如同时写三篇,每篇文,就算主配角只有10个人,那她有脑中就要同时活着30个不同身份、不同脾性的人,还要利落地将头脑中对他们的思维行动的想象,以文字的方式快速记录下来。血说过,她曾经一天写了三万伍仟字。对于一个还要用工作煳口的人,这还真是一种挑战。
可是,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思维快捷丰富,手上能迅速记录,也无法“快餐无营养”的可能性。所以,血的文,故事构思其实不错,情节设定也很有“血味”(不是血腥味,而是血的文字风味)。但,血的文,常常会写偏——写着写着,就“出了轨”,说难听点,就是写呲了。况且,大家都知道,速录,是最难保证精准的。所以,我在血的文中,常会看到很多“虫”。从这个角度讲,我希望血能“专一”一点,细致一点,让剧情和人物更丰满一点,合理一点。
转念想(我的转折词用得有点多了,尽量避开吧),瑕不掩瑜。血的文,还是很有特点。她的文,无一不虐身,而且虐得血淋淋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稍好些吧)。但是,纯虐,也会让人累心,虐得苦了,虐得烦了,读者也会跑。这就需要血的疯狂戏谑来调和,那些人物的一口东北“茬子味儿”,还真是蛮地方的。血说过,她写文时,会为了其中的细节(比如术语、类似的真实事件等等)去上网查询考证。这样看来,说是为了排遣无聊而写文的血,为了那“无聊”,还真是肯下功夫呢。
于是,我们会看到,一篇篇长长的,血哩唿啦的,间或逗趣的,让人昏头胀脑的,人物另类别扭,又满篇错别字的诡异作文。说它们是作文,是因为,看文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给她做批改,虽然我不是语言老师。
凭良心讲,血的文,不算是佳品,至少,对于我的鉴赏标准而言。但是,她的大部分作品,我还真的就一路跟下来了。为什么呢?因为她的强烈的交流欲,因为她的疯癫的执着,因为那些文中稀奇古怪的情节,因为她漫无边际的狂想,因为那些不着调的角色,因为地方味十足的语言,以及,我自己的好奇心!
或许读者与作者不应关系过于密切。关系密切的,话不宜多说——语多则失,失则伤人。可是,不说,也伤人。说好听了,可能伤人,伤那些慕名而来的读者。说不好听了,还是可能伤人,伤那怀着殷殷希冀的作者。
我是向来不喜欢评论熟悉之人,越熟越不愿评论。所以,血的文,真的很难评。为什么呢?交流得过多了。尽管,我们还算不上“亲”。
凭良心讲,像血这样疯狂写文的人,我是很难理解的。专业作家,写作是其多年练就的功夫,是人家吃饭的家伙。业余作者,则多是为了抒解多余的情怀,或者作为消遣自己的爱好。说到爱好,有人是会爱成痴的,但是,那种痴,多半是针对一种特定的熟能生巧的技能施展的热爱或对可预期的未知结果的可能性的向往。写作,不光是熟能生巧的问题,它需要作者思维灵感与阅读者感知的配合。着魔,不一定出好文章。而漫不经心,也可能成就华彩文字。
都说文如其人,还真对,血是个急性子,从她的文字中和更文速度上中能看出来。
无疑,血是个聪明的人。她可以同时写好几篇长文。设想一下,假如同时写三篇,每篇文,就算主配角只有10个人,那她有脑中就要同时活着30个不同身份、不同脾性的人,还要利落地将头脑中对他们的思维行动的想象,以文字的方式快速记录下来。血说过,她曾经一天写了三万伍仟字。对于一个还要用工作煳口的人,这还真是一种挑战。
可是,俗话说,萝卜快了不洗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思维快捷丰富,手上能迅速记录,也无法“快餐无营养”的可能性。所以,血的文,故事构思其实不错,情节设定也很有“血味”(不是血腥味,而是血的文字风味)。但,血的文,常常会写偏——写着写着,就“出了轨”,说难听点,就是写呲了。况且,大家都知道,速录,是最难保证精准的。所以,我在血的文中,常会看到很多“虫”。从这个角度讲,我希望血能“专一”一点,细致一点,让剧情和人物更丰满一点,合理一点。
转念想(我的转折词用得有点多了,尽量避开吧),瑕不掩瑜。血的文,还是很有特点。她的文,无一不虐身,而且虐得血淋淋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稍好些吧)。但是,纯虐,也会让人累心,虐得苦了,虐得烦了,读者也会跑。这就需要血的疯狂戏谑来调和,那些人物的一口东北“茬子味儿”,还真是蛮地方的。血说过,她写文时,会为了其中的细节(比如术语、类似的真实事件等等)去上网查询考证。这样看来,说是为了排遣无聊而写文的血,为了那“无聊”,还真是肯下功夫呢。
于是,我们会看到,一篇篇长长的,血哩唿啦的,间或逗趣的,让人昏头胀脑的,人物另类别扭,又满篇错别字的诡异作文。说它们是作文,是因为,看文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给她做批改,虽然我不是语言老师。
凭良心讲,血的文,不算是佳品,至少,对于我的鉴赏标准而言。但是,她的大部分作品,我还真的就一路跟下来了。为什么呢?因为她的强烈的交流欲,因为她的疯癫的执着,因为那些文中稀奇古怪的情节,因为她漫无边际的狂想,因为那些不着调的角色,因为地方味十足的语言,以及,我自己的好奇心!
对于这篇《青丝绕指尖》,就跟她的另一位读者说得一样,开始,我也以为是“绕指柔”,而且至今为止,我也没弄明白为什么青丝要“绕指尖”,这么平庸,这么娘气(我总觉得,用发丝缠绕指尖,是典型的女人动作)。也许,我们都太俗,太过纠结于约定俗成的东西。其实,在血的文中,常常会用到一些,让我找不到出处,也找不到雷同用法的词句。
我很愉快地响应了血的号召,自行塑造了一个角色,让血放在“青”文中(现在还没出现呢)。这实在是件有趣的事情。因为角色的名字、绰号、服饰、长相、习惯,全部由我自己决定,并得到了认可。当然,情节除外。
对于本文,我想说的是,不管是1V1,还是1Vn,我都希望情节紧凑一点。同时,我希望,文中的世界不要是清一色的男色世界——毕竟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反人类,虽然写的是耽美文!
还想说,文中的主角图丹固然可爱,但可爱并不意味着激发情欲。就像我们一生,很少会只爱一人,但绝不是每爱上一次,就会在爱上的同时想要扑倒对方。爱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情浓时,会想到身心合一,但却不会时时都想要合一,那样的话,亲亲爱人就变成泄欲工具了(真可怕!)。
另:血,别怪我不给你唱赞歌。我希望你能走得更高,更远。你的文,进展不多,关于情节人物,我还真的不敢随意乱评,实在是都解之不深。我没你那暴风雨式的灵感,写不出太多的感觉。一些想法和建议,你看着收吧。
我很愉快地响应了血的号召,自行塑造了一个角色,让血放在“青”文中(现在还没出现呢)。这实在是件有趣的事情。因为角色的名字、绰号、服饰、长相、习惯,全部由我自己决定,并得到了认可。当然,情节除外。
对于本文,我想说的是,不管是1V1,还是1Vn,我都希望情节紧凑一点。同时,我希望,文中的世界不要是清一色的男色世界——毕竟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反人类,虽然写的是耽美文!
还想说,文中的主角图丹固然可爱,但可爱并不意味着激发情欲。就像我们一生,很少会只爱一人,但绝不是每爱上一次,就会在爱上的同时想要扑倒对方。爱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情浓时,会想到身心合一,但却不会时时都想要合一,那样的话,亲亲爱人就变成泄欲工具了(真可怕!)。
另:血,别怪我不给你唱赞歌。我希望你能走得更高,更远。你的文,进展不多,关于情节人物,我还真的不敢随意乱评,实在是都解之不深。我没你那暴风雨式的灵感,写不出太多的感觉。一些想法和建议,你看着收吧。
崩溃了,你的评绝对是我从写文以来受到最长最长的一个评了,虽然对小说评论很少但是说了许多我一般听不到的,这便是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人交流的好处,因为你们可以看得更深跟透,因为你们的阅历与经验也比年岁的小的亲们多,自然理解和看事物的层面就不同,我也在学习,一步一步的来,一部一部的写,哪怕每一篇文进步一点,我相信如果我坚持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写出一部精彩的小说来,嘿嘿! 这部文我想写的细,而且框架很大,所以剧情慢,这部文完之后还会跟着一部《九月颜欢》,也可以说《青丝》是九月颜欢的后续,本来去年就构思了《九月颜欢》的,但一直没时间写,也机缘巧合的居然现写了后续的故事,既然写了就写下去,杏子,这次文中不但有男男也会有男女,会跨两个时代的人来交错着写,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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