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过气大叔的春天……
万灭之殇你写的《巨星》真好!
我个人觉得的《巨星》比《捡个忠犬是饿狼》写的好,如果你问为什么,就随便提一点,《捡个忠犬是饿狼》其中有个关键性的情节,小受车祸被神秘人整容改变了面貌,神秘人最后连同他的房子一起消失了,竟然弄的跟神话剧似的,如果你说是被个隐居深山的高超外科医生给救了,我觉得更来的实际点。
《巨星》给人的感觉更有可读性,主人翁性格的定位,更加鲜明,附有个性,读者会因为,唐枫的笑而笑。情节曲折,内容丰富,前后唿应,桥段更是引人入胜,无论是在结构组织上,还是在人物思想与表述上,都显的更有条理性。
过多的激情场面只能一时半会吸引读者的眼球,但此文中并没有用过多的激情场面,却让人有一种想要继续看下去的欲望。
很多作品看开头很吸引人,但看着看着,也就跟日常吃白饭一样无味,即便加了V又能留住多人的脚步,但此文《巨星》加了V我们依然支持你,一路跟随......加油!
《巨星》给人的感觉更有可读性,主人翁性格的定位,更加鲜明,附有个性,读者会因为,唐枫的笑而笑。情节曲折,内容丰富,前后唿应,桥段更是引人入胜,无论是在结构组织上,还是在人物思想与表述上,都显的更有条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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