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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色赌妃的书评

萧攸绯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初看《绝色赌妃》似乎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们一群死党窝在一个电脑前争抢着鼠标,一天一天地等待着更新,现在回想起来,那种温暖的感觉,也不是谁人可得的。 记得我第一个喜欢的人物是那个对温雅柔情似水的王爷望月枫眠,或许可以说是我的个人偏好吧,比起那些轰轰烈烈的爱情,我更加喜欢平平淡淡的一切,因为那才能够给我真实的存在感。而他,也确实给过温雅绮丽的时刻。但故事永远不会这么简简单单结束,毕竟生活永远不会像白雪公主一样,遇到王子之后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那个转折点,似乎就是帝位,可能不少读者都和我一样,对于望月枫眠的转变抱着不小的诧异,温柔与绝对占有,这两个相对极端的词汇,竟然同时汇聚到一个人的身上,真的很不可思议,但在作者的妙笔下,不可能成为了可能。望月存雅,一个寄托了多少思念多少爱恋的名字,望月枫眠,一个多让人揪心的孩子。所以我觉得,在《绝色赌妃》中,人物塑造方面,望月枫眠似乎是最
琉璃昭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狐狸,兔子,与狼 赌妃里三个男主角,就像三个漫长美好的梦一样,缭绕在我的心头。很多女孩子在情窦初开时都会做梦,幻想骑士幻想王子,看多了言情小说的我们,总会默默等待,想着未来爱人的全部。 希望有一个乖巧腼腆的男孩子在身边,欺负他时,他会躲到一边,涨红脸,那时会哈哈大笑,爱上欺负他的感觉。在伤心时,他会默默陪在你身边,仅仅是绯红脸颊,害羞地递上一张纸巾,也够温暖的了。最后强硬地拉过他的手,学习电视上恶霸强占民女的台词对他说:“小美人,以后大爷我罩你。”这感情便一锤定音。 或者是那个肚皮很黑(腹黑)的狐狸,风华绝代,尽管不喜欢被牵着鼻子走,可他例外,拉着他的手时,即使是世界,也不会害怕。他背对着太阳,朝你微微笑时,天地变色,眼里再容不下其他杂质了。 还有大色狼,如果有一个男人,尽管交了非常多的女朋友,游历在花丛中不亦乐乎,但是,对你终究是特殊的,会在狼狈时伸出援手,在危险
爱之绿松石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一口气看完本书,好像吃了一盘热腾腾的麻辣烫,麻辣爽口,通体舒畅。 说到麻辣烫,《赌妃》还真像一碗麻辣烫。“麻辣烫”——赫赫有名的川味快餐。《赌妃》和麻辣烫一样是快餐——文学快餐。我这么说绝对没有低看《赌妃》的意思而是大大的赞美。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一种类型的作品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正所谓“存在即合理”,严肃文学因为敏锐的洞察和无情的解剖现实而存在,而俗文学因为慰藉了大众的疲惫满足了人们(尤其是女性)的幻想而热火朝天,给女性在生活压力之中提供了小憩的阴凉,甚或是暂时逃避的港湾。严肃文学如同精美大餐,俗文学则是麻辣烫,虽然大餐昂贵有品位,但哪有麻辣烫物美价廉,铺天盖地。可以说快餐文学(拍成电视叫肥皂剧)对于女人的重要性就等同于酒精对于男人的不可或缺。而且要特别说明的是快餐何其多,但深得大众喜爱广为流传的却寥寥无几,麻辣烫则是其中之一。《赌妃》也一样虽是俗文学但俗的够麻辣够味,因此受到追捧
秋儿--评《绝色赌妃》 2008-03-28 20:40:33
秋儿*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秋儿--评《绝色赌妃》 看到征书评,作为《绝色赌妃》的忠实读者,我也想写写我看过这本书的感受,只是文笔不好,胡乱写写,表达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初读绝色赌妃,是因为“赌妃”这个名字吸引了我,看过许多的电影小说,妃子见识了不少,但是赌妃却是第一次映入我的眼帘。女子嘛,一般都是贤良淑德,相夫教子,特殊点的就是步入武林,成为一代女侠,再特殊点的就是在商场上叱诧风云。这个只对赌博和帅哥感兴趣的现代善良女子是如何在古代如何生活,如何得到王爷的宠爱,如何成为妃子的,都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从那时起,我天天的等待着晚晚的更新,每天更新的情节都成了我的精神粮食,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得到片刻的轻松。 进入文章情节之后,我特别喜欢晚晚对人物的塑造,感觉这个小说中的人物特别的真实,文中人物性格各异。 枫眠,花落一地散落成歌,心碎千片飘落成雨,用这句诗形容枫眠最恰当的,他是赌妃文中我最喜欢的角色,
盖罗娇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其实本不太读这一类的书,可能是因为它的浅白。今日读来,却发现正因着这份浅白,颇有另一番味道,是浅显文字以外的“余韵”。人生的“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小小殷红也是故事。 不知其他读者的看法,但我发觉,这书捧在手中一页页的掀,看女主角如同乱纹中依稀一个自画像:稚雅,成长,茂盛,青春…… 我的印象至深,女主角是从现代穿越回去的,带着现代的知识,现代的思想,于是镜头总是仰镜,高瞻远瞩,睥睨人间,又生得这样古灵精怪,和那个年代温顺柔弱的女子自是格格不入的,令人有“鹤立鸡群”之强烈感觉,无形中生出一股大气壮阔的豪气。也许正是这样一番别样的韵致,才引来各家男子的欣赏爱慕。 温雅掉落到那个年代,想必必是粉红骇绿。一个人的小动作往往介绍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即使什么也不说,却说了很多。她以赌为线,那一端牵出的一番爱恨情仇可能连她自己也未曾设
暖黛纤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很喜欢晚晚写的这本书。第一次看的时候应该是在07年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应该大学还没有毕业。晚上无聊就用手机在腾讯网上搜索小说看。其实我比较喜欢看恐怖小说,尤其是灵异类的。其次是侦探悬疑小说。几乎很少涉足与言情的。就算是打开了最多也就是浏览几页便匆匆忘却。 在我看《赌妃》的时候其实都已经出很久了。看是看到了也没有在意,只是想这又是一个赚女孩梦想的言情小说而已,对此嗤之以鼻。(其实我曾经是比较不屑言情的。)后来看到点击率居然那么高,就想进去看看是本什么样的小说,要是发现了什么异常好抨击一下那些感情丰富的小女生们…… (P。S:不过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想发了,还是希望晚晚不要生气呀,我真的被你的才华所折服!!) 但是,…… 我发现我输了,这是一本写的很不错的小说。真的很棒! 晚晚丰厚的写作功底和对人物淋漓尽致的描写真是让我折服!! 通过小说的描写,我可以尽情的想象。
将“赌”进行到底 2008-03-24 20:27:15
yunger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如果以食物区分的话,我觉得这个作品应该是属于像薯片、饼干之类的。文字浅显易懂,故事里虽有皇宫、杀手、绑架等等较为权势和黑暗的字眼,但因为作者的语言文字幽默也就盖了过去。 现在是俗称的穿越年,十部书就有一半以上都是穿越到古代的,如何在其中脱影而出就是关键了。从书名来看——绝色赌妃四个字顾名思义就是一个绝色美女穿到古代成了妃子,只是其中的“赌”字确实让人有了猜想,按照人们传统的观念,拥有妃子身份是不太可能和赌这样的事情沾上边,因此,这就是一个吸引人的亮点了。 以分卷的形式开始阐述故事,就连那卷名和章节名应该来说也是很随意放上去的吧!很是现代的感觉。从米虫到被聘为赌房的老板以及后来成了王妃,这一连串发生的事都是很好笑的。雅同学爱金爱财其实也反射出了很现实的一面,这点我很喜欢。因为我实在是个比较现实的人,不喜欢那些假惺惺,做作的女人,敢爱敢恨的才痛快。不过女主估计是真的爱赌了,无时无刻
浅谈《绝色赌妃》 2008-03-24 17:47:52
大号飞天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看到有这个活动,再看到众位参赛选手无不在称赞此书好到哪,无不撩拨着我的心,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言,这本书好到极致,否则为什么老是要拉票呢?看完之后,闲来无事也来几句。 本文不算是特别好的文,但是好在她掌握了时下流行,现在的文几乎流行这种穿越时空的文,这种类型的文可以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书名“绝色”一个词就说明女主是如何的倾城,另一个“赌”字又代表了这是一名好赌成性或是拥有神乎其乎赌技的女子,这足够让现代无聊的人(包括自己)有翻阅的冲动,毕竟看惯电视里的赌神的赌技是如何神乎其技,就想看一下书是如何描写。 看完全文,明白了这本书优秀吸引人的地方,那就是她的故事情节掌握的好,虽然她的文笔及细节描写相对来要薄弱些,但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看故事内容,毕竟这种书是用来消磨时间的,不是用纯艺术性来看的,看起来就相当的轻松。 不想过多的批判这本书不好的地方,只是浅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倩尼迪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可能是因为这两年看的穿越文实在是太多,现在我一想到穿越文都有点怕怕,甚至有的时候会刻意去挑不是穿越的文章来看。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第一次看图书馆里面看到《赌妃》的时候,我的反应是直接无视,甚至差点错过了这么一本好书。 我是忠实读者,从封推上看到了《家有妖夫》,看完已经写出来的部分,仍在回味,很轻松诙谐的小说。妖夫让我对它的作者很感兴趣,就去看了雅雅的空间,意外的发现原来赌妃也是雅雅写的。 剩下的事情其实是很顺理成章的,我用一个周日看完了赌妃,掩卷之时,仍觉余韵无穷。 这一年真的看过不少穿越文,尤其是穿越到宫里进行伟大的宫斗事业的。几个女人一台戏,再加上几个喜欢主角的男人,勾心斗角,折腾来折腾去,基本就差不多了。正是由于上面的原因,所以我现在满雷宫斗文的。当初我为什么下意识地有一些抵触《赌妃》,正是因为名字里面有一个妃字,我以为又是几个女人费尽心思的互相折腾。 等到看
icemei 点评 绝色赌妃 评分为0分
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就是裴帅哥,其次是凤先生,最后的枫眠完全不入我的眼。 原因只有一个:男人,吸引女人的资本分内在和外在,不好意思的是裴帅哥两样都有了,就这样。小凤若是主角肯定也很不错的,但可惜生来就是配角的命,当然只能靠边儿站!至于我不喜欢的那位望月王子,我只能说我不喜欢小白兔男人,因为不喜欢,所以看他哪里都不顺眼! 《闲情偶遇》里李渔教男人们如何挑女人。言情小说完全是教女人如何挑男人!男人,可以美,但不能媚;可以风流,但不可以下流;当然也可以酷,但绝对要懂得怜香惜玉。穷,是小事,指不定作者给你安排张遗嘱你就此登天;懒,也是小事,本来就家财万贯何须苦于奔命;残疾,更不是问题,没见《冬季恋歌》里盲人也受欢迎吗? 所以,作为大众情人的小说男1号裴先生真的就很入本尊的法眼。人家要相貌有相貌,要头脑有头脑,要本事有本事,甚至还有家势!没见他为了什么狗屁不通的理由去追逐那些虚幻得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