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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唐,加油 2012-05-08 09:10:18作者回复:我很喜欢小萝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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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大大用费因斯.唐这个名称时,真的是有点意外。其实也是个人的情节,本人比较喜欢拉尔夫.费因斯和小罗伯特.唐尼,当然不知道大大起名字时,是不是有将两个人组合起来(仅属个人猜测)。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对于唐枫来说,虽然是存在于小说之中,但他的人生比一部戏更精彩,事故之前的唐枫只是一个有点性格缺陷的小男孩,冲动易怒,有文化没修养,是个浅显没有深度当然也不可爱的男人。于是他的人生成了一部悲剧,更为悲剧的是他在他人的人生中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龙套。重生后的唐枫换了一个灵魂,费因斯很好的珍惜了他此次的重生机会,用第二次的生命重新谱写唐枫的华彩人生乐章,他把自己的人生重新演译成了一部浓墨重彩的正剧,更让自己在两个白马王子的生命中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主角。虽然只是一出如戏人生,但费因斯独特的人格魅力让其大放异彩,光芒耀眼夺目,让人不敢直视。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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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 2012-05-07 22:46:07作者回复:想起一首歌“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虐恋情深啊有木有!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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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万大这文跟忠犬那文咬得好紧呐好紧(我每天每时每刻都在默默关注排名吖)。就目前我个人而言还是巨星这篇好看点,比较吸引我,剧情排列得比较紧凑,让人看了欲罢不能,只觉更得太少。我不否认忠犬会是一篇好文,也不否认他以后的剧情是不是比巨星更吸引我,但是就目前他文的进展来看还比不到巨星这文的可看度,看周点击榜就能看出了,巨星周点击排在4,忠犬不知道排第几。所以万大,加油哈,我相信你是最棒滴哟,默默支持你滴粉。顺便催文。。。。嘿嘿
作者回复:《最佳爱情》我看了呢,难得能看下去的韩剧,《梦》的设定有参考北欧还是美国的一个相亲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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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大~~~~~~~~糖糖参加的那个电视配对《梦中情人》里的情节有点像一部韩剧《最佳爱情》里的女主角参加那个电视配对~~~~~~~不知道万大是不是根据那个写的~~~~~~~以上纯属猜测~~~~~~~~~~嘿嘿~~~~~~~~~~~~~
作者回复:把群号放公告噜!我现在是定时不定量更新XXDDD(早上十点和下午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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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断觉得建个书友群是一件灰常有必要的事情,万大,建个群吧话说目前是不定时更新咩··如果入V了,是不是就会变成一日三更,每更字数必过3000+呢~~~好期待呀~~~PS:怎么一个晚上万大就被反攻了,万大给力呀,压倒小三黑-0-反攻反攻
作者回复:会松弛的!(被唐女王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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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我说的没什么哲理, 我说的没什么意义,
我想说的是, 攻能不能收4-5个?我不在意的(喂喂!到底谁是唐枫谁是受!!!!)
好吧, 确实贪得无厌了,但是每个男人都不错啊!! ....应该不错吧.... 貌似....
来吧, 让菊花扩张得更加猛烈些吧!!!
作者回复:表演培训的无声表演是放在培训最后的考试里,最后才会写到~~~~陆天臣从来就没有爱过人,所有人在他眼里都是可利用的棋子,腹黑当然是一定的,查尔斯的性格会在中期有个加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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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投两个人的,陆天臣和查尔斯。
就目前的剧情来看,陆天臣较渣,但是从殇大的行文中(or我的看文经验中)?可以看出,陆天臣绝对是一个很不错的人,他不会是渣攻,顶多就是个腹黑攻。(*^__^*) 嘻嘻……,亲很喜欢腹黑哦~~,而且应该是一个有思想、有内涵、有钱、有担当的“四有”中青年。咳咳
查尔斯其实目前性格特点不若陆天臣明显,但是鉴于他木有前科,先投他吧!
小万啊,快点更新吧。还有一章是不是忘记挂上了啊?就是培训结束后的无声歌曲演唱部分!嗯??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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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说上一句 2012-05-07 18:20:09作者回复:歌尘、苏启程和陆天臣的关系看起来比较复杂,但是从这些所谓的上层人特质去看就很明显了,哪有那么多的真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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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留言,很喜欢万万的文,无论文章结构还是故事情节都很合我的口味,在职连城众多的耽美文里,万万的文可算是极品中的极品了.花了半天的时间通读了全文,真是让人欲罢不能,好期待接下来那两个小攻如何能攻入小受的心,从现在的情形来说,枫不会对任何人动心的,奇就奇在陆小攻好象对那个歌尘也没什么真情吧,要不怎么可能让苏启程的人去了陪那个艾什么,了陆\歌和苏到底是什么关系呀,真让人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感觉陆在这里是最坞的一个人,先是出卖了枫现又卖了歌尘,难不成他真正爱的人是那个苏启程,歌尘只是个晃子.啊,我的想法真是太极品了.
作者回复:摸摸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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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耐滴......粉条来也......今天有事啦......所以要快着点,字我就不写这么多了哈.....崔文...晚点入v钱不够
作者回复:只能说,性格决定命运啊,自己不拉自己一把的话还能指望谁呢?这个世界上或许有贵人存在,但遇到贵人的始终是少数,很可惜从前的唐枫既没有自救又没有遇到拉他一把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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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感觉以前的唐枫小时候是个缺少家庭关爱的可怜人,造成他长大不会察言观色,不会花言巧语,喜欢名牌奢侈品,经常因人家的一句挑拨而恼羞成怒,反而适得其反,让自己受苦,差点死去,其实应当是死了......也许是老天因为可怜他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太过伤感,毕竟他有太多的心愿没有了却,巨星梦,以及幻想着与陆天臣甜蜜的美好未来,可这一切以他的性格却是遥不可及,越是争取反而伤的自己更是偏体鳞伤,这些无法实现的梦,导致他对生活失去信心。也许是因为正好也有一个这么有才的国际巨星唐尼,也是英年早逝,让人悲伤,就这样一个可怜的躯体,一个可悲的灵魂相溶在一起,实现唐枫以前没有实现的梦,弥补唐尼短暂生命的遗憾,皆大欢喜!
我个人觉得的《巨星》比《捡个忠犬是饿狼》写的好,如果你问为什么,就随便提一点,《捡个忠犬是饿狼》其中有个关键性的情节,小受车祸被神秘人整容改变了面貌,神秘人最后连同他的房子一起消失了,竟然弄的跟神话剧似的,如果你说是被个隐居深山的高超外科医生给救了,我觉得更来的实际点。
《巨星》给人的感觉更有可读性,主人翁性格的定位,更加鲜明,附有个性,读者会因为,唐枫的笑而笑。情节曲折,内容丰富,前后唿应,桥段更是引人入胜,无论是在结构组织上,还是在人物思想与表述上,都显的更有条理性。
过多的激情场面只能一时半会吸引读者的眼球,但此文中并没有用过多的激情场面,却让人有一种想要继续看下去的欲望。
很多作品看开头很吸引人,但看着看着,也就跟日常吃白饭一样无味,即便加了V又能留住多人的脚步,但此文《巨星》加了V我们依然支持你,一路跟随......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