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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穿越之功高媚主》3万字时 目前只有三万字,所以评价比较简短。穿越回奴隶社会,这个真够苦B的。其实蛮想说一声,同学,你穿得太前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对于奴隶社会的人文风土民情知之甚少,于是许多全凭猜想,而且由于不发达,人的寿命太短,所以主角也许四十岁就要嗝P了。当然这是吐槽。本文穿的有些新意,以音乐家的身份穿过去还做古筝这个很有趣,文笔也流畅亲切,但依然有比较严重的硬伤,希引未来重视:1.情节的逻辑性有欠缺,最终导致文章某些情节比较突兀,经不起推敲。例如:他穿越前因为不爱男人也不想碰情爱,所以生性冷淡,宁死也不愿意被强囧,但我看到后面他主动去亲了那个11岁的Boy时就有些不懂了,他和他的感情应该还没深到这样转变性情的程度;另外还有那个姬夫人,为何会对9岁的孩子唯命是从,也少了些让人信服的理由,毕竟当时这个孩子在宫中是个冷门的娃,就算再机智,没有任何靠山,没可能一下子就降服这个人精似 查看全文>>
评《异世之凤情万种》 2011-10-27 16:50:42
评《异世之凤情万种》 无论是标题、封面、还是简介,我都觉得很不错。本文其实是经过打磨的文章,人设和前几章经过了几次修改,所以无论是写作态度还是故事设定,在前期都是非常不错的。 从无情殇到凤情万种,我觉得写作方面是有进步和提高的。特别是作者对于故事悬念的设置、伏笔线索的安排,都比第一本要圆熟很多。 而作者对于求新求变求突破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前不久看了百鬼系列的两篇文章,鬼魅众生和极道贱师,再又看凤情万种,觉得凤情揉和了前两者的优点。凤情既有鬼魅文故事的险奇新颖,悬念迭起,又有极道贱师对各色人物的鲜明描绘。可以说在故事性和人物塑造上吸取了二者的优点。 这二个优点在文章中非常明显,时有血腥谜案,搅得人神魔三界翻天覆地;时有怪异人物,双重人格、面瘫、扮作萌宠的强势男粉墨登场。这些都是本文引人入胜的亮点之一。 但是本文到了后面渐渐开始瓶颈,其实是有原因的。再多的铺陈,也是为了讲述一个完 查看全文>>
很好看见英文改为中文,流畅许多了。 可以看出你对HP的热爱,不然也不会写出这么棒的同人,支持!!! 查看全文>>
有个章节标题更佳 2011-10-17 13:52:13
所有读者第一眼看见的是标题、封面、简介,关键字,然后是章节标题。 我建议你可以学习一下有的标题党,不要放弃这个位置的宣传。 每个章节拟出合似的章节标题。(可以有重点、有中心、有噱头,但最好不要留空白。) 查看全文>>
保持更新,我看好你。 2011-10-17 13:49:08
还是很喜爱这篇小说的,希望你可以不放弃,继续更新下去。 也可以尝试参赛,让小说让更多的人看见。 有空多参与群讨论哦,大家都很关心你。 查看全文>>
滚来滚去求更新~~~~~~ 2011-10-16 21:17:56
啊啊,表示很好爱。 我最喜爱美人质子神马了。虽然有点神似慕容冲,不过这种故事大爱啊! 大大快更新吧! ------------- 我是连城的耽美类责任编辑灵性,如果暂时没有其它编辑和你联系或是跟进,您可以与我联系,如有任何签约或其它需要加我QQ:359094275详谈。 期待你更精彩的后文! 期待你更精彩的下一篇! 查看全文>>
五万多字时评价如下: 2011-10-15 21:47:23
百鬼夜行之缱绻九世 评 五万多字时评价如下: 无论是标题、简介、封面无不透露出这是一个写个生生世世纠缠不清的关于爱的故事。但我读完五万六千字的感觉是:这只是一个讲穿越的故事,似乎于这八世九世没有特别大的关联。倒是让我觉得两个灵魂先后占据了一个肉身,归根到底还是穿越。 在这里我想深入探讨一下什么是穿越,什么是前世今生。 所谓穿越是一场灵魂的另类旅行,是一个灵魂到异世的一场嫁接,他嫁接在一个新的肉体里,开始了一场重生。说到底,命题是:若你在那个世界那个时间那个特殊的社会关系里,换了个人,是怎样新的活法?每个人,不论是作者还是读者,总是期待一场逆经叛道的表演,期待在那死灰一样的历史中能创造奇迹,这其实是美式个人英雄主义。 而前世今生,最终的命题是:宿命与抗争。若人世有轮回,若一切有因果,若生生世世要注定如此,那么我选择在这一世为自己而活,那些历史包袱都玩儿蛋去吧,爷只想随心所欲,笑 查看全文>>
灵性过,长评。 2011-10-14 23:02:44
(11万字时的评论): 标题:这个标题一定是某个标题党给取的,我以为暗藏着某种攻受关系,看来我是邪恶到一定程度了。捂脸~ 简介:写得不错的简介,让人一目了然知道这是宾主关系里暧昧的一种。有点亮有噱头,但是排版得改一改。 文章:本文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第一人称的优点是亲切、真实、可信、有代入感,但弊端是容易写成自传体小说,对于第一人以外的其他角色的刻画容易缺失,例如其它人的心理只能靠揣测,行为和目的,特别是第一人目不可及的地方,只能靠侧面描写或想象。若用光影来形容写作视角,第三人称的上帝视角是阳光普照,第一人称则是自己提着灯笼,照到哪里,哪里的一个小范围就是亮的。至于是阳光普照还是提着灯笼好,看看现在的电影艺术即知,也有人拍得阳光灿烂,也有人拍得别有洞天,好是看内容,并不看你用何种方式,何种视角。 本文的亮点在于主人公的塑造,这个小子有血有肉,读来让人随着他的历险而揪心, 查看全文>>
看到没有,我给你十星。 连城上我没有给过谁十星。。。。。 十星是表达我的赞扬,真的没错哦。 我觉得作者会红。。会红啊!!!!!!!!!!! 和连城签了不,没签和我签啊。爱你 查看全文>>
铁杆粉丝强势路过。 2011-09-24 22:53:47
1是个好的开始,要加油嗷~~~~~~~~~~~~~~~~~ 等你码到十万,我就过来给你10星。 加油加油。。。不更新肥五斤,你懂的。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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