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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一个中国重大 法律漏洞 2010-10-03 09:02:39
前几天跟一位法律系的MM聊天 聊着聊着那位MM突然说一句:‘你信不信如果我强奸你不犯法’,
我当时那个汗啊, 后来聊着聊着MM说 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或与16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是自愿还是强迫)。 所有呢强奸罪的定义里,只是男人对女人的,没有女人对男人的!女性就不能构成强奸罪客观主体。
然后感觉很好奇啊 就上网搜搜没想到是真的 在国外都有女性强奸男的法律保护,中国就没有了,后来最可怕的是看到在国外 如美国男的强奸男的是犯法的,因为美国是承认GAY的存在,男男可以结婚的哦。中国男的男的强奸男的那就不犯法了,因为中国不承认GYA存在法律也没保护。
各位男同胞小心不要半夜走夜路了啊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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