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奚适……


博文列表 ( 最新 | 全部

如果十年前 2014-06-11 06:20:21
最近无聊,又捞出三叔的盗墓来看,看到结局那段的时候,发生了很奇怪的感想。 无邪问小哥,谁是下一任青铜门的守护者。 小哥说,你。假如十年之后你还记得我,你就来找我,接替下一个十年。 于是我想,十年之后,天真究竟会不会真的去呢? 网上的瓶邪党对此有各种美好的幻想,而那些幻想确实真的非常美好。十年后,小哥和无邪若再见面,必定热泪盈眶,必定执手感叹岁月,必定不再分离……偏了,这已经是腐女们yy的了……总之,如果不是洗净铅华的沉淀,便是梦境一样美好的幻想。 但前提是,十年后,无邪必须去。 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多少艰难险阻不去考虑他能不能顺利到达青铜门后面不去考虑小哥那个时候是否还活着。 最基本的问题其实是,无邪究竟会不会去。 我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非常惭愧但只能说实话,我若是无邪,我是不敢说我会回去的。仔细想想,做这种抉择真的不容易,心里矛盾可想而知。三叔把这个问题抛出来,不知道是有意
一曲《霸王别姬》,梦碎了相思,唱断了千古。 程蝶衣问段小楼,你知道,虞姬为什么死吗? 段小楼回答,那是戏。 所以,有人知道现实和理想,有人分不清戏里戏外,有人在世上麻木安然地活着,有人只在自己的梦里岁月蹉跎。但谁知道是谁对谁错,于是几十年后,该活的依旧活着,死了的就此了断。 袁四爷对着程蝶衣说,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他对这个戏子未必有多重视,但他肯出情面救人,说明他还有心。 段小楼从小护着这个师弟,可是在红卫兵面前早已变了脸。他对这个师弟一定是疼爱的,但他喊着打倒程蝶衣的口号,慷慨激昂一如既往。 于是,菊仙魂归,小豆子从此死了心。 因此古人说,哀莫大于心死。 我不知道人性究竟可以扭曲到什么样的地步。段小楼是个好人,他在小豆子逃跑的时候替他挨打,他在程蝶衣被人欺负的时候替他出头,他去求袁四爷救师弟,为了他不惜送出三年的包银。在这一刻,他对他一定是真心的。真心为他好,真心想救
一杯咖啡 2011-12-27 17:55:37
今天看到一部剧里面,男女主角发生了矛盾,男主坐在楼梯上发呆,女主端着杯纸杯子装的咖啡去看他,结果没有上去打扰他,只是把咖啡在他背后的转角处的楼梯扶手上,然后就走了。 嗯嗯,很有感觉的一幕,于是我的YY立刻就开始了。 现实版一:咖啡杯子没有放稳,结果掉了下来,咖啡撒了一地,不但溅了男主一声,还招来了一堆蚂蚁。好吧,这之后还要麻烦打扫卫生的大妈收拾半天,一边收拾还要一边骂:“个么事啊!乱倒咖啡,真没素质……” 现实版二:咖啡杯子放稳了,但是男主站起来转过身,看了杯子一眼就径直走了过去,根本没把它放在心上。可能心里还想:谁啊,咖啡没喝完到处乱放。(要是心眼儿好一点说不定会直接扔进垃圾桶,说不定还可以拍一个类似环保的广告。) 现实版三:男主径直往前下楼了,根本没看到咖啡。 好吧,但是小说里是:咖啡成功滴没有掉下来,然后男主成功滴转过了身,然后男主成功滴认出了这杯咖啡是女主
耽美?还是清水吧…… 2011-12-03 02:06:53
我没有别的意思。 今天看到一个视频,说是河南郑州有一个耽美网站被抓了,还有N多耽美作者,说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我被吓到了。 后来我跟我的编编大人说,要是早看到这个视频,打死我都不会签约的。编编大人也无语了…… 其实一开始我没担心,因为有一位作者大大说,我写的文,连清水都算不上。算不上就算不上吧。 乃们可能不相信,但我真的不是腐女。写这文,我是为了民国和小提琴。借用了耽美这个题材。开始写的时候,其实我也有一点不适应,但是后来想到,有说柴可夫斯基是个同性恋,虽然不知道真的假的,因为大家都是从他的音乐里面辨别出来的。慢慢也就接受了。 不过我还是真心有点害怕。 我觉得,其实耽美没有关系,只是尺度的问题,关于天朝我不想多说什么,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我还是真心喜欢清水文。 网络文学原本应该是一个自由的平台,但是有一句话说的好,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生活在人类社会
似曾相识 2011-10-17 12:04:20
我最近一直在想,什么东西能够被称之为小说。 后来发现,其实所有的定义都是人定的,所以,管他什么是小说呢,写就好了。 写东西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给人看,另一种是自己想写。如果是为了目的二,那是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的(当然,被河蟹了就不一定了……),但如果想要很多人来看,那就不得不迎合大众的口味了,因为你想要融入一个群体,不管以后大家是不是会重视你,你的第一步一定是先去适应这个群体的审美。 最近发现自己写东西趋于复杂化,估计都是被论文迫害的,小说很多时候都是浪漫主义的情怀,如果太过于逻辑和条条框框的束缚,很容易就写得无趣而拘谨。不过说真的,小说这东西,(我更倾向于称之为“文”,)真不好写。
共有5篇博文
2024, LCREA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 版权政策 | 使用协议 | 不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