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孔子》评论及有关“孔子”的见闻录之四(续4)
2010-08-22 19:53:04 发表
五.30而立的孔丘
听课笔记:
据教授讲:30而立中的“立“指的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有地位、有身份了、有话语权了。孔丘30岁时发生过一件事,说明其己被政坛所关注,且有发言权了。这件事情是:齐国的齐景公和大夫晏婴来访鲁国,此时的孔丘虽只是一个普通的私学校长,但他竟被邀参与了会见。会见期间,齐景公还向孔丘讨教了一个问题:从前秦国在秦穆公时,秦很弱小,不仅偏远在遥远的西部,且政治、经济、文化全面落后,可为何他却能称霸?对此问孔丘的回答是:秦穆公有人才优势,他能不拘一格地提拔和使用各类、各国的人才。且其中最著名的有两人:蹇叔和百里溪。尤以秦穆公使用百里溪为传奇:百里溪本是个奴隶,可秦穆公却能对他“爵之大夫,授之国政。”最后孔丘问齐景公:这样一种魄力你们有吗?秦穆公有此气魄,“虽王可也,其霸小矣!”--齐景公听后对孔丘很是佩服。
教授注说:在此会见中,显示了孔丘“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据”的能力,他的政治身份被承认了。
而关于创办私学,教授解说那是30岁时的孔丘在事业上和经济上“立”起来的重要标志。且说孔丘创办私学是中国教育史上开天劈地的一件大事,其对中华民族影响非常深远。在此之前,孔丘通过自己克苦学习和多方求教,已在传统小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方面达到专家级水平,他己有了开班授徒的资历。且孔丘越学越精时却越发现有越来越多的问题需投入专门的精力去探研。开班办学正好能适应这种需要。所以孔丘毅然放弃了“仕途”(指辞去了在季氏家做“委吏”或“乘田”之类家吏。),决定开班办学。
问题是,放弃了“仕途”去开班办学后,“生计”怎么办?故而决定开收费学校。“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出自《论语》。意为:只要交一束干牛肉做学费,我都可以教你的。束脩:一束指十条。脩:牛肉干或干牛肉。)此种办字法的最实际目的就是首先可解“生计”之难题。
教授的注说是:“圣人”也要吃饭穿衣,办学收费亦很正常。且收费还是对求学者诚心的检验。孔丘之所以要这么做,是他要“仁以为已任”,且他认为“任重而道远”。
考察孔丘的办学实际,教授指出了其的特点是与当时的官学有四个不一样,即:1.培养目标不一样。比如,同是讲读《诗经》,官学多注重讲掌礼祭做法和技术细节,但孔丘却注重解读“兴观群怨”。“兴”:把人培养成有情怀、有热情、有温度;“观”:把人培养成有观察力、洞察力;“群”:培养人的群体意识、公共意识;“怨”:培养人在群体中保持个性、能够坚持自己独立见解、能对社会进行批判且善于批判、在容易融入集体的同时又能保持一己独立性。2.教学内容不一样:不单培养技艺,同时探讨学问。3.教肓对象不一样。官学教肓对象都是贵族子弟。但孔丘是“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成了“有教无类”(《论语》)了。这至少在观念上是进行了一次大变革:把教育推广到大众。由于“有教无类”,故孔丘门下学子很杂(教授在此引伸:正由于这个“杂”,引起了多种利益诉求的交流、争论,由此教授还雷言:“百家争鸣”就是孔子首创的!)。4.教育方法不一样。官学教法重在“标准”,一切按已有的“标准”办。孔丘则自己就对同一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如:子路问孔子:“闻斯行诸?“(听到一个道理是否马上去做?),因“子路有闻,未闻有行,唯恐再有闻”(子路性急,听到一个道理不马上去践行,恐怕再听到一个道理就要来不及践行了),故孔丘答:那怎么行!有父兄在么!问问父兄后再去行么,怎能自作主张?不久,冉求也向孔丘问了同样的问题,孔丘却答:那当然要马上去做了。
听课笔记:
据教授讲:30而立中的“立“指的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有地位、有身份了、有话语权了。孔丘30岁时发生过一件事,说明其己被政坛所关注,且有发言权了。这件事情是:齐国的齐景公和大夫晏婴来访鲁国,此时的孔丘虽只是一个普通的私学校长,但他竟被邀参与了会见。会见期间,齐景公还向孔丘讨教了一个问题:从前秦国在秦穆公时,秦很弱小,不仅偏远在遥远的西部,且政治、经济、文化全面落后,可为何他却能称霸?对此问孔丘的回答是:秦穆公有人才优势,他能不拘一格地提拔和使用各类、各国的人才。且其中最著名的有两人:蹇叔和百里溪。尤以秦穆公使用百里溪为传奇:百里溪本是个奴隶,可秦穆公却能对他“爵之大夫,授之国政。”最后孔丘问齐景公:这样一种魄力你们有吗?秦穆公有此气魄,“虽王可也,其霸小矣!”--齐景公听后对孔丘很是佩服。
教授注说:在此会见中,显示了孔丘“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据”的能力,他的政治身份被承认了。
而关于创办私学,教授解说那是30岁时的孔丘在事业上和经济上“立”起来的重要标志。且说孔丘创办私学是中国教育史上开天劈地的一件大事,其对中华民族影响非常深远。在此之前,孔丘通过自己克苦学习和多方求教,已在传统小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方面达到专家级水平,他己有了开班授徒的资历。且孔丘越学越精时却越发现有越来越多的问题需投入专门的精力去探研。开班办学正好能适应这种需要。所以孔丘毅然放弃了“仕途”(指辞去了在季氏家做“委吏”或“乘田”之类家吏。),决定开班办学。
问题是,放弃了“仕途”去开班办学后,“生计”怎么办?故而决定开收费学校。“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出自《论语》。意为:只要交一束干牛肉做学费,我都可以教你的。束脩:一束指十条。脩:牛肉干或干牛肉。)此种办字法的最实际目的就是首先可解“生计”之难题。
教授的注说是:“圣人”也要吃饭穿衣,办学收费亦很正常。且收费还是对求学者诚心的检验。孔丘之所以要这么做,是他要“仁以为已任”,且他认为“任重而道远”。
考察孔丘的办学实际,教授指出了其的特点是与当时的官学有四个不一样,即:1.培养目标不一样。比如,同是讲读《诗经》,官学多注重讲掌礼祭做法和技术细节,但孔丘却注重解读“兴观群怨”。“兴”:把人培养成有情怀、有热情、有温度;“观”:把人培养成有观察力、洞察力;“群”:培养人的群体意识、公共意识;“怨”:培养人在群体中保持个性、能够坚持自己独立见解、能对社会进行批判且善于批判、在容易融入集体的同时又能保持一己独立性。2.教学内容不一样:不单培养技艺,同时探讨学问。3.教肓对象不一样。官学教肓对象都是贵族子弟。但孔丘是“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成了“有教无类”(《论语》)了。这至少在观念上是进行了一次大变革:把教育推广到大众。由于“有教无类”,故孔丘门下学子很杂(教授在此引伸:正由于这个“杂”,引起了多种利益诉求的交流、争论,由此教授还雷言:“百家争鸣”就是孔子首创的!)。4.教育方法不一样。官学教法重在“标准”,一切按已有的“标准”办。孔丘则自己就对同一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如:子路问孔子:“闻斯行诸?“(听到一个道理是否马上去做?),因“子路有闻,未闻有行,唯恐再有闻”(子路性急,听到一个道理不马上去践行,恐怕再听到一个道理就要来不及践行了),故孔丘答:那怎么行!有父兄在么!问问父兄后再去行么,怎能自作主张?不久,冉求也向孔丘问了同样的问题,孔丘却答:那当然要马上去做了。
见证一个问题有两个不同答案的公西华问孔丘:这是为何?孔丘答:子路,间人也(太莽撞),故要其行谨慎;可冉求做事多犹豫太小心,常因此而失良机,故要其果断行事。此皆属“因人施教”也。
关于“有教无类”,教授的注说是:孔丘也不是什么人都教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偶不以三偶反则不复”(《论语》),即:没有强烈学习愿望之人、智商不高之人他就不教。“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教授还解说:这说明孔丘是很客观的,教人是要看对象的。后来的孟子讲:人生三大快事之一是: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
在此教授强调的是:得天下英才而不是天下人而教育之才是乐事。因此孔丘的教学是精英教育。
关于创办私学,教授还作注解说:说孔丘是创办私学第一人,是不科学、至少是不准确的。因与孔丘同时期就有办私学的另一人:郑国的邓析。关于邓析,教授的介绍是:他在与孔子同时代在郑国也办过私学的。他教的是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他还帮人打官司。邓析也收学费,但主要收打官司费用,他收的是衣服。大案官司收上衣,小案官司收短袄或裤子。刚开学时亦很红火,老百姓是带衣上门求教者“不可胜数”,然邓析办学最终以失败告终,标至是:由于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不单把学生都教得不正派了,而且最终自己也被杀了。《吕氏春秋》记一事例:一天,有一富家中有一人掉到水里淹死了,尸首被外人捞得。于是富家人就向捞得尸首之人讨要尸体。捞尸人索酬很高,富人家不服,找邓析求解。邓析说:此人所捞尸首除卖给你,不会卖给别人的,因此你不用急,你在家等着就可。富家想想有理,依计而行。几日后,捞尸人见富家人不再来讨尸,急了,也找邓析。邓析则又对其说:你别急:富家人要尸只能从你处买,你等着好了----这样一来邓析就成了只讲“两可之辞”而没解决实际问题,成了“只有权术,没有原叫;玩弄聪明,操纵他人”之人,最终使“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郑国的执政姬驷颛就把邓析杀了(《左传》记载)。
据教授总结,邓析被杀之年为鲁定公9年,正好是孔丘51岁出来做官的那一年。之所以办学结果差异巨大,皆因“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语》;意为:一个人的生存依赖于他的正直。不正直的人之所以也生存,是其幸兔祸灾。)。“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论语》;意为:君子教人向上行,小人教人向下滑。)。邓析正是因教人“下达”,不仅把人心都教坏了,最终还玩死了自己,他的学生也烟消云散了。而孔丘却因教人“上达”,因而成就辉煌,学子三千,其中有七十二贤流传百世。
我的心得:
首先,教授所讲的邓析先引起了我很大兴趣。再通过大众渠道,百度一下,得如下资料:
邓析子 邓析(?~公元前501),春秋末年郑国思想家和革新家。子产执政时,任郑国大夫。从现有史料看,他是坚决反对“礼治”的先行者,“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竟自己编了一部《竹刑》。晋人杜预在注《左传》时说,邓析“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邓析提出“事断于法”的主张,意即必须以法作为判断人们言行是非的标准,这正是后来法家反对“礼治”、主张“法治”的要求。目前流传的《邓析子》据传是后人伪托。但其中有些观点当源于邓析。
关于“有教无类”,教授的注说是:孔丘也不是什么人都教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偶不以三偶反则不复”(《论语》),即:没有强烈学习愿望之人、智商不高之人他就不教。“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教授还解说:这说明孔丘是很客观的,教人是要看对象的。后来的孟子讲:人生三大快事之一是: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
在此教授强调的是:得天下英才而不是天下人而教育之才是乐事。因此孔丘的教学是精英教育。
关于创办私学,教授还作注解说:说孔丘是创办私学第一人,是不科学、至少是不准确的。因与孔丘同时期就有办私学的另一人:郑国的邓析。关于邓析,教授的介绍是:他在与孔子同时代在郑国也办过私学的。他教的是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他还帮人打官司。邓析也收学费,但主要收打官司费用,他收的是衣服。大案官司收上衣,小案官司收短袄或裤子。刚开学时亦很红火,老百姓是带衣上门求教者“不可胜数”,然邓析办学最终以失败告终,标至是:由于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不单把学生都教得不正派了,而且最终自己也被杀了。《吕氏春秋》记一事例:一天,有一富家中有一人掉到水里淹死了,尸首被外人捞得。于是富家人就向捞得尸首之人讨要尸体。捞尸人索酬很高,富人家不服,找邓析求解。邓析说:此人所捞尸首除卖给你,不会卖给别人的,因此你不用急,你在家等着就可。富家想想有理,依计而行。几日后,捞尸人见富家人不再来讨尸,急了,也找邓析。邓析则又对其说:你别急:富家人要尸只能从你处买,你等着好了----这样一来邓析就成了只讲“两可之辞”而没解决实际问题,成了“只有权术,没有原叫;玩弄聪明,操纵他人”之人,最终使“郑国大乱,民口喧哗”,郑国的执政姬驷颛就把邓析杀了(《左传》记载)。
据教授总结,邓析被杀之年为鲁定公9年,正好是孔丘51岁出来做官的那一年。之所以办学结果差异巨大,皆因“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语》;意为:一个人的生存依赖于他的正直。不正直的人之所以也生存,是其幸兔祸灾。)。“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论语》;意为:君子教人向上行,小人教人向下滑。)。邓析正是因教人“下达”,不仅把人心都教坏了,最终还玩死了自己,他的学生也烟消云散了。而孔丘却因教人“上达”,因而成就辉煌,学子三千,其中有七十二贤流传百世。
我的心得:
首先,教授所讲的邓析先引起了我很大兴趣。再通过大众渠道,百度一下,得如下资料:
邓析子 邓析(?~公元前501),春秋末年郑国思想家和革新家。子产执政时,任郑国大夫。从现有史料看,他是坚决反对“礼治”的先行者,“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他不满子产所铸刑书,竟自己编了一部《竹刑》。晋人杜预在注《左传》时说,邓析“欲改郑所铸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言竹刑”。邓析提出“事断于法”的主张,意即必须以法作为判断人们言行是非的标准,这正是后来法家反对“礼治”、主张“法治”的要求。目前流传的《邓析子》据传是后人伪托。但其中有些观点当源于邓析。
邓析还曾私家招收门徒,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当时向他“学讼者不可胜数”。这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创举。邓析又以擅长辩论著称:“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在他的倡导和鼓动下,当时郑国曾兴起一股革新浪潮,给新、老贵族的统治造成严重威胁,以至“郑国大乱,民口欢哗”,最后终于出现了“郑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的结局。驷歂是继子产、子大叔之后的郑国执政,他杀了邓析,却不得不用《竹刑》;《荀子·非十二子》谓其:“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绮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
我哀叹:原来如此啊!!!
身为大夫的邓析并非“只有权术,没有原则;玩弄聪明,操纵他人”之人,也并非因其而最终使“郑国大乱,民口喧哗”--由此招之被杀。
他实在是死于“坚决反对“礼治”,“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还死于其竟敢私编《竹刑》,“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首次挑战了“立法权”专属于“君主”的“天命”法则;他还死于竟敢主张“事断于法”,又挑战了“执法权”专属于“君主”的“天命”法则,这不是公开主张“法津面前人人平等”么?更有甚者,他还敢把自巳的主张、理论等通过“私家招收门徒”--即开办私学的方法进行广泛的推介和普法--开创了法制教育史和教育史的先河;最终,邓析的努力确是使“郑国大乱,民口欢哗”--然而“郑国大乱”--乱的是原有的“君主天命专制”秩序,“民口欢哗”--一个“欢”字活脱出邓析学说在民众中的影响。对这个邓析--作为“继子产、子大叔之后的郑国执政驷歂”--怎会不以杀了他而后快呢?令他尴尬的却是:“他杀了邓析,却不得不用《竹刑》”----由此可见邓析的力量及死后的影响!他不就是又一个商鞅么?或者说商鞅是又一个邓析?
我思辩:教授讲孔子时对邓析的结论是乌龙的!邓析不能作为“教人下达”的典型。正相反,正是邓析辈人的舍身求公正,才为我们今天的“公开、公正、公平”成为“公认”奠定了基础--他们--生得智勇、死得伟大,名留千古!
教授讲孔子时给邓析下的结论是很乌龙的!误导我等,罪过大了!
我哀叹:原来如此啊!!!
身为大夫的邓析并非“只有权术,没有原则;玩弄聪明,操纵他人”之人,也并非因其而最终使“郑国大乱,民口喧哗”--由此招之被杀。
他实在是死于“坚决反对“礼治”,“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还死于其竟敢私编《竹刑》,“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首次挑战了“立法权”专属于“君主”的“天命”法则;他还死于竟敢主张“事断于法”,又挑战了“执法权”专属于“君主”的“天命”法则,这不是公开主张“法津面前人人平等”么?更有甚者,他还敢把自巳的主张、理论等通过“私家招收门徒”--即开办私学的方法进行广泛的推介和普法--开创了法制教育史和教育史的先河;最终,邓析的努力确是使“郑国大乱,民口欢哗”--然而“郑国大乱”--乱的是原有的“君主天命专制”秩序,“民口欢哗”--一个“欢”字活脱出邓析学说在民众中的影响。对这个邓析--作为“继子产、子大叔之后的郑国执政驷歂”--怎会不以杀了他而后快呢?令他尴尬的却是:“他杀了邓析,却不得不用《竹刑》”----由此可见邓析的力量及死后的影响!他不就是又一个商鞅么?或者说商鞅是又一个邓析?
我思辩:教授讲孔子时对邓析的结论是乌龙的!邓析不能作为“教人下达”的典型。正相反,正是邓析辈人的舍身求公正,才为我们今天的“公开、公正、公平”成为“公认”奠定了基础--他们--生得智勇、死得伟大,名留千古!
教授讲孔子时给邓析下的结论是很乌龙的!误导我等,罪过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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